强化部门联动 保障民工权益
强化部门联动 保障民工权益
2019年11月28日,在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民县总工会、富民县散旦镇人民政府的联动协调下,富民县散旦镇三江并流建设项目拖欠40名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
针对包工头李存玉携工程款逃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协调会议认为主要责任应由包工头李存玉承担,但云南三江并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为尽可能减少农民工的损失,在三部门的协调下,云南三江并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40位农民工达成了如下和解协议:一是由公司方筹资10万元按拖欠工资总额40%的比例给予损失补助;二是认定公司和民工对拖欠工资保留向李存玉的司法追诉权;三是本次农民工欠薪处理为终结处理,拖欠余额部分由民工自主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全部参会人员在会议纪要上进行了签字,随后三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云南三江并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向40名农民工现金发放了损失补助。领到钱后的农民工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并对部门的积极作为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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