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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1912-165222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2-13 14:23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新型墙体建筑用砖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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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新型墙体建筑用砖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13 14:23 浏览次数: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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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新型墙体建筑用砖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型墙体建筑用砖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富民县款庄镇多宜甲村

  建设单位:富民迎春空心砖厂

  建设性质:技改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富民迎春空心砖厂新型墙体建筑用砖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昆明市富民县款庄镇多宜甲村,项目总占地71600 m2,生产区为4500 m2,页岩矿区面积62100 m2(含生产区,生产区位于矿区现状采空区),办公生活区以及其他辅助设施占地面积为9500 m2。主要建设2条隧道窑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建筑页岩砖3500万块。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值≤1.0mg/m3。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矿区:设置截洪沟及2个≥25m3的沉砂池,初期雨水经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回用。

  (2)生产区:设置1个≥10m3的沉淀池,砖机润滑废水收集后回用原料搅拌用水;设置一个≥15m3的循环水池,尾气处理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生活区:设置一个≥3 m3的沉淀池,食堂设置一个≥2 m3的隔油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生活区沉淀池回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矿区:矿山开采过程中开采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车辆运输扬尘等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 mg/m3。

  (2)生产区:隧道窑设置1套布袋除尘+钠法湿式脱硫装置,燃烧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氟化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中“人工干燥及焙烧”的限值。即: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300 mg/m3、氮氧化物≤200 mg/m3、氟化物≤3 mg/m3。

  (3)生产区原料堆存及装卸均在原料加工车间内,车间设置钢结构顶棚及三面围墙;粉料堆场区设置三面围墙,顶部使用钢结构进行密闭;在堆场内分别设置一套喷淋装置;原煤堆场采取钢结构的半封闭措施。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浓度限值≤1.0mg/m3。

  (4)生产区:原料破碎厂区密闭处理,设置雾化器洒水降尘。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过程中,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

  (5)生活区: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处理后经1根高于自身建筑物1.5m的排气筒外排,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效率≥60%。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矿区:剥离表土、废土石回填项目矿区采空区。

  (2)生产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焙烧灰份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尾气净化沉淀池沉淀物收集后回用于制砖;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过程。

  (3)生产区:设置一个≥15m2的危废暂存间,烧碱包装、机修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生活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开采区修建排水沟,成品堆场修建挡土墙、排水沟并设施临时拦挡、覆盖措施;生产区修建排水沟,道路两侧修建排水沟以及未端建设沉砂池,并在矿区种植植物,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能降低水土流失,达到减小水土流失。

  三、总量

  废气17013.5万m3/a,二氧化硫由6.68 t/a变更为 5.87t/a,减少0.81 t/a;氮氧化物由3.09 t/a 变更为11.42t/a,增加8.33 t/a;颗粒物由4.67 t/a 变更为1.06t/a,减少3.61 t/a;氟化物由0.015 t/a 变更为0.12t/a,增加0.105 t/a。固废处置率100%。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新型墙体建筑用砖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富民县委党校1号楼四楼

  邮编:650400

  附件:新型墙体建筑用砖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富民砖厂技改项目环评报告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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