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年产1500吨环保防腐纳米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1500吨环保防腐纳米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环保防腐纳米涂料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大营五金建材产业园片区
建设单位:云南高创异能科技有限公司富民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联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高创异能科技有限公司富民分公司年产1500吨环保防腐纳米涂料项目位于富民县大营五金建材产业园片区,项目租用云南富邦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厂房(650㎡),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仓库,购置HYB-1000生产线一条,建成后年生产1500吨环保防腐纳米涂料。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6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租用厂房,只进行简单的设备安装。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清洗废水经HYB-1000成套设备自带PE桶(3个)和隔膜泵沉淀过滤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云南富邦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理;厂房地面清洁废水依托云南富邦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即:颗粒物(石英粉尘)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2)厂区内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中规定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排放限值≤10 mg/m3,特别排放限值≤6 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排放限值≤30mg/m3,特别排放限值≤2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滤渣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出售给废物回收站进行回收利用;废包装桶暂存于厂区交由厂方回收。
(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总量
废水排放量:36m³/a、其中COD排放量0.002t/a,氨氮排放量为0.0003t/a。固废处置率100%。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1500吨环保防腐纳米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富民县委党校1号楼四楼
邮编:650400
附件:年产1500吨环保防腐纳米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年产1500吨防腐纳米涂料项目报批稿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