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富民汇众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富民汇众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民汇众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永定镇玉龙村环城南路1号
建设单位:富民汇众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
环评单位:萍乡市环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富民汇众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镇玉龙村环城南路1号,总用地面积为 1040 m²,总建筑面积为990.44m²。项目主要进行汽车维修与保养,属于三类汽车维修企业,服务规模为年维修车辆及保养总车辆约1400车次/a,喷漆车辆约300车次/a,(仅对在本项目维修的车辆及自用的车辆进行清洗,清洗车辆约240车次/a,不对外单独洗车)。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4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无污染物产生。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1个≥4m3的化粪池、 1个≥0.6m3/h的隔油池、1个≥7 m3的隔油沉淀池。地面冲洗水、维修人员洗手废水、生活废水及洗车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之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富民县污水处理厂。执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最严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2)烤漆房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8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不能满足15m的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有组织排放即:甲苯≤40mg/m3,排放速率≤1.55kg/h;二甲苯≤70mg/m3,排放速率≤0.5kg/h;漆雾≤120mg/m3,排放速率≤1.75kg/h; TVOC(以非甲烷总烃计)≤120mg/m3,排放速率≤5kg/h。无组织排放即:甲苯≤2.4mg/m3,二甲苯≤1.2mg/m3,TVOC(以非甲烷总烃计)≤4.0mg/m3,漆雾≤1.0mg/m3。
(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即:挥发性有机物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 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 mg/m3。
(4)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60%。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设置5m2危废暂存间,油漆废旧桶、废矿物油、废弃过滤棉及活性炭、废电池、废电路板、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2)废旧零部件回收外卖。
(3)生活垃圾、废砂纸、化粪池污泥、沾有油漆的废手套、废过滤棉、隔油沉淀池油污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总量
废水量 745.92mm3/a,化学需氧量0.06271t/a,氨氮0.0070t/a,总磷0.00087t/a; 废气量108万m3/a,甲苯2.646kg/a,二甲苯33.884kg/a ,挥发性有机物59.106kg/a。固废处置率100%。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四、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富民县富裕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汽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富民县委党校1号楼四楼
邮编:650400
附件:富民汇众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富民汇众汽车修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