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正、便民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 本年新公开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0 | 30 | |
行政强制 | 5 | 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无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1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完善原有制度
健全完善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和事前审查机制,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确保决策科学民主透明。扩大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逐步形成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和权益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建立配套制度
围绕政务公开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评估标准和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政务公开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形成按制度办理、靠制度规范、用制度约束的政务公开机制。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凡涉及司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和信息发布类型,进一步规范本单位负责领域信息公开的标准,对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等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指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按照国务院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快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热点内容公开步伐。主动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招投标、收费等政府信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四)提升行业部门办事公开水平
充分发挥在行业政务公开中的主导作用,指导建立本行业的信息公开目录,将所管理的单位职能,职权内容、依据,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条件、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编入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加大服务事项公开力度,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