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华源印铁制罐(成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金属包装桶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华源印铁制罐(成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金属包装桶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源印铁制罐(成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金属包装桶生产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富民工业园区白石岩-哨箐组团哨箐机械加工园
建设单位:华源印铁制罐(成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建设性质:迁建
环评单位:昆明绿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华源印铁制罐(成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金属包装桶生产迁建项目位于富民县富民工业园区白石岩-哨箐组团哨箐机械加工园,中心坐标为东经102°27'46.37",北纬25°16'21.24"。项目租用原昆明京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搬迁后生产车间、办公楼、供水、供电、排水等均利用租赁厂房原有基础设施,项目占地面积4462.2m2,建设金属包装桶生产项目,年产量为100万只/年,用于涂料包装,建设内容包括1栋生产车间、1栋备用生产车间、2栋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只对租赁厂房内的杂物进行清理并进行生产设备的简单安装,无土木基建施工。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原有化粪池(5m3)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厂房外东南侧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哨箐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
(2)厂界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厂房外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达到《挥发性有机物 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即:NMHC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 NMHC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粉末涂料废弃包装桶定期委托相关单位清运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统一由华源印铁制罐(成都)有限公司总公司进行回收再利用。
(2)桶外涂光油废弃包装物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三、总量
(1)废气颗粒物8.82kg/a,挥发性有机物 5kg/a。
(2)废水量97.92m3/a,其中COD 0.0291t/a、氨0.00059t/a 。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华源印铁制罐(成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金属包装桶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富民县委党校1号楼四楼
邮编:650400
附件:华源印铁制罐(成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金属包装桶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华源印铁制罐环评 报批稿(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