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 www.kmf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4-27 16:52
名 称: 关于张晓虹同志任富民县妇女联合会主席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张晓虹同志任富民县妇女联合会主席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27 16:52 浏览次数:183
字号:[ ]

关于张晓虹同志任富民县妇女联合会主席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富民县审计局:

贵局富审委办报(2019)6号审计报告已于2020年3月3日收悉。报告中指出的主要问题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对照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

(一)经济政策执行权方面

审计发现的问题

1.挤占春蕾儿童基金列支其他费用的市级春蕾儿童基金11000元,财务人员已按审计要求将凭证进行账务调整处理,将此笔款项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凭证号为2020年4月1日记账-1号凭证,对挤占列支其他费用的县级春蕾儿童基金4812元,县妇联已整改,于2020年4月8日按照审计报告要求上交县财政国家金库富民县支库。

2.对挤占列支餐费的“母亲水窖”建设补助资金7766元,县妇联已整改,于2020年4月8日按照审计报告要求上缴省级财政。

(二)经济管理权方面

审计发现的问题

1.白条入账支付音响和服装租用费9000元,县妇联于2019

年12月17日已整改,补开具了正式发票。

2.县级春蕾儿童基金、小额贷款奖励经费长期挂账120055.19元,其中2013年结余县级春节儿童基金22494.38元,小额贷款奖励经费97560.81元。截止2019年12月17日县春蕾儿童基金余额20994.38元,小额贷款奖励经费无结余,针对以上情况县妇联已按照审计报告要求整改,于2020年4月8日将县级春蕾儿童基金余额20994.38元上缴县财政国家金库富民县支库。

3.2015年日常支出大额现金支付,2019年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个人现金垫付的问题。今后,县妇联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和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执行,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购置固定资产18290元未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问题。今后,我单位一定严格按照《富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富政办通【2013】28号)文件执行,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违反将救助、慰问和创建专项经费174200元直接转账到经办人个人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的问题。今后,县妇联将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管理,严禁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经济监督权方面

审计发现的问题

1.违规发放加班费5000元

针对报告中指出违规发放加班费5000元的问题。县妇联在收到审计报告后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厅字【2005】10号)文件精神,于2020年4月8日已整改,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清退了加班费缴入县妇联代管账户,财务人员已按照审计报告要求于2020年4月8日将违规发放加班费5000元上缴云南省国家金库。今后,县妇联将持续加强学习,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5890元

针对报告指出违规发放加班费5890元的问题。县妇联在收到审计报告后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86号)及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富办通【2014】103号文件精神),于2020年4月8日已整改,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清退了违规报销差旅费缴入县妇联代管账户,财务人员已按照审计报告要求于2020年4月8日将违规报销差旅费5890元上缴云南省国家金库。

3.   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接待费3095元

针对报告指出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接待费3095元的问题。县妇联在收到审计报告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86号)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紧急通知》(富办通【2013】5号)文件精神,于2020年4月8日将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接待费3095元上缴云南省国家金库。

二、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根据审计建议情况县妇联已采纳

(一)建议县妇联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及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县妇联已采纳,县妇联于收到审计报告后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并组织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86号)精神,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治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用途,严格按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及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二)建议县妇联严格按照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现金管理及公务卡结算的相关规定,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安全县妇联已采纳。于收到审计报告后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并认真学习了《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今后,县妇联将按照审计建议,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和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执行。

(三)建议县妇联根据《富民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差旅费申报、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差旅费支出范围县妇联已采纳。于收到审计报告后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86号)及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富办通【2014】103号文件精神),今后,县妇联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加强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申报、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差旅费支出范围。持续完善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对已建立的制度,加强执行力度。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究、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将本次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妇联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审计整改成果,促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谋划实施好2020年各项工作,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为推进山水园林卫星城、昆明最美后花园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富民县妇女联合会

                                                                2020413


版权所有:富民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40002

主办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88号 信息公开办电话:68811833 技术服务电话:68810808

滇ICP备20000783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