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 www.kmf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4-28 08:59
名 称: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富民县原农业局局长吴俊涛同志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富民县原农业局局长吴俊涛同志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28 08:59 浏览次数:268
字号:[ ]

富民县审计局:

  根据《中共富民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富民县审计局〈富民县原农业局局长吴俊涛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报告》(富审委办报〔2019〕2号)意见,我单位认真作了对照检查、整改,现将相关回复意见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意见和责任界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经济政策执行权方面

1.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4974342.90元。县农业农村局会计账面反映,2018年末专项资金结余4974342.90元。经县农业农村局清理,2019年1至11月已支出及下拨资金3294041.11元,缴县财政结余443901.30元,至2019年11月账面反映的资金结余1236400.49元为在建项目。

整改情况:在建项目资金结余1236400.49元,待项目建设完成后拨付资金,结余资金清理上缴财政。

2.已完工项目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43142.60元。

(1)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账面反映,2018年末专项资金结余74147元。经延伸审计,至2019年11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结余24900元。

整改情况:结余资金24900元已于2019年12月18日上缴了县财政国库,单据复印件附后。

(2)延伸审计发现,县农业农村局2017年下拨东村镇、散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专项资金,至2019年11月结余18242.60元,其中:东村镇荷兰豆种植基地建设资金结余7628元,散旦镇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结余10614.60元。

整改情况:东村镇荷兰豆种植基地建设资金结余7628元于2019年12月17日上缴了县财政国库;散旦镇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结余10614.60元于2019年12月19日上缴了县财政国库,单据复印件附后。

3.高产创建项目资金用于餐费21552元。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用高产创建项目资金支付餐费21552元,其中:2017年9300元,2018年12252元。

整改情况: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于2019年12月16日进行了调账处理, 并将资金21552元上缴了县财政国库,单据复印件附后。

(二)经济管理权方面

  收取2016年以前年度水电费长期挂账67146.47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至2018年末余额为67146.47元,至2019年11月末余额为53543.81元。

整改情况: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于2019年12月5日将53543.81元余额上缴了省财政。单据复印件附后。

(三)经济监督权方面

1.违规发放评审费6300元。2016年8月县农业农村局发放农业系统职工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物资自行询价采购专家评审费9人,每人700元,合计6300元。

整改情况:县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12月5日将向职工违规发放的评审费6300元收回上缴省级财政。单据复印件附后。

2.未按规定报销误餐费3535元。2016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报销富民永定街道瘦肉精检测误餐费3535元。

整改情况:县动物疫病中心于2019年12月5日将未按规定报销误餐费3535元,分别由报销餐费职工退回并上缴了省财政,单据复印件附后。

 3.出纳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账面余额不相符。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出纳现金日记账月末余额与会计账面现金日记账余额均不相符,且没有对账记录;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余额与会计账面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没有对账记录,且出纳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未结出余额,无法与会计账面逐一核对。

整改情况:县农业农村局领导非常重视,及时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对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自2017年1月至2019年11月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依据所发生的原始单据逐笔进行清理核对并做出正确的电子账务,核对结果是出纳现金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账相符。原因:一是出纳与会计对账采取口头对账方式,对账后出纳不认真核对和更正账目,每月以错误余额累加记账,从而造成出纳账与会计账不相符的原因;二是出纳业务知识不熟悉,如:银行存款日记账账户间记账混淆,财政代管账户与零余额账户收支混记;三是出纳平时不注重学习,记账随意性大,不认真填写和计算账目,依托于会计账目为准。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已作出书面纠错报告,上报了县审计局。

  二、审计建议情况

(一)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加强项目培训和实施方案管理,严格培训人员准入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范填写培训人员名册及相关原始凭证。

整改措施:今后农业农村局将加强项目监管,加强业务培训,严格审核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规范填写培训人员名册及相关原始凭证,杜绝随意性,规范审核流程,总结经验,联系实际,制定一套结合农业生产发展的项目管理措施及管理办法。

(二)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督促出纳和会计人员按规定及时对账,做到账账相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

整改措施: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规定并督促出纳和会计人员按月定期对账,并在对账时采取出纳与会计签章认可数据方式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6日

 

 

 

 

 

 

版权所有:富民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40002

主办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88号 信息公开办电话:68811833 技术服务电话:68810808

滇ICP备20000783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