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爱心超市”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大营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爱心超市”建设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按照省、市、县各级的安排部署,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和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需求,按照进一步整合帮扶资源,大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最大限度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改变城规陋习,确保贫困群众得到有效扶持的要求。
2.项目实施情况。经项目申报,2019年8月,富民县人民政府下达了同意实施大营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爱心超市”建设项目的批复(《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9年度第三批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富政复(2019)65号),街道爱心超市与大营供销社合作,建设内容为:爱心超市建设。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4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4万元,已拨付至大营供销社。
4.组织及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确保爱心超市项目顺利实施,街道成立了“爱心超市”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吴俊涛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向斌街道扶贫工作站站长
何加信街道民政科科长
陈柱街道市容市貌科科长、供销社负责人
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扶贫工作站,由向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爱心超市”项目由街道统一组织实施,并供销社签订合作协议,在供销社加挂“爱心超市”牌匾,设置“爱心货架”“爱心超市收银台”。然后由村委会牵头,组织贫困户、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等进行评分,评分经街道扶贫工作站审核后,统一制作爱心卡发放给贫困户到供销社兑换相应的物资。
(3)实施步骤
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7月1日-7月15日):宣传“爱心超市”相关政策措施,征求群众意见,取得群众支持。
方案制定及评审阶段(2019年7月16日—7月31日):制定“爱心超市”实施方案,报县级评审。
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8月):待县级批复下达、资金到位后,及时组织项目实施,每月开展积分评定后,开始用积分兑换物资。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以“扶贫扶志”和整合社会力量投入帮扶工作为重点,以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巩固脱贫质量为目标,建立“以奖代补、多劳多得”的脱贫正向奖励机制,加大扶贫开发的工作力度和资金整合、投入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如期完成新时期新阶段扶贫开发的目标和任务,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街道与大营街道供销合作社合作建设爱心超市,在供销社加挂“爱心超市”牌匾、设置爱心货架,将项目启动资金投入供销社,贫困户根据积分情况到供销社兑换相应的物品。
(2)效果目标
建立街道“爱心超市”积分评定制度,综合考虑贫困户自身发展、参与村内公益事业、环境卫生、改变陈贵陋俗、子女教育、政策学习掌握程度、对帮扶工作的支持等各方面的因素评定积分。评分每个月一次,基准分为30分,采用扣分、加分制度,通过贫困户自评、村干部评分、帮扶干部评分后取加分、扣分的平均值,对基准分进行加分或者扣分后,为当月贫困户积分。积分兑换比率为1积分兑换价值1元的物品,不得兑换现金。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通过“爱心超市”建设,探索脱贫攻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为社会帮扶开拓新的途径。通过积分评定,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制度,帮助贫困户树立创先争优的思想观念,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城规陋习。通过物品兑换,解决贫困群众生活需求,提高群众满意度,最终实现巩固脱贫成效的目的。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评价在保证客观、科学、公正的基础上,遵循效益与费用口径对应一致,风险与收益权衡,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以及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以动态分析为主的原则。
2.绩效评价方法。项目绩效评价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强制性标准;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管理和反馈机制。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项目实施后,能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发展为目标,确实推进贫困村的水、电、路、气、房和村庄环境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并有明显改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得到扭转。支出绩效自评分为100分,为优秀等次。
(二)主要绩效。
1.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贫困群众可通过自身努力得到积分,积分可到供销社兑换生活物资,进一步降低贫困群众的生活开支。街道与供销社合作时,将要求供销社提供相应的折扣,进一步降低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2.社会效益。通过“爱心超市”项目,为社会帮扶提供了新的途径,有利于发动社会力量产业参与脱贫攻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与供销社合作挂牌和设置爱心货架,因供销社设在大营街道内,人流较为集中,也是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宣传手段,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3.扶贫效益。通过积分评定、以奖代补等方式,可提高贫困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动员贫困群众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管理,提高村民学习掌握相关政策措施的兴趣,提高贫困群众的满意度,让贫困群众更加支持、配合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脱贫效益明显。
四、成本效益分析。
为了保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能够合理管理、规范收支、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的规定及相关要求,充分使用好项目资金,做好资金管理,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一是做好规划设计。制定真实详细的预算方案,确保规划预算科学合理。二是严格实行报账制。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建设单位按照建设进度到专户报账,所有工程资金直接拨付用款单位,减少资金周转环节,提高使用效益。建立统一的报账模式、规范的运行流程,严禁手续不全报账.严禁虚假报账。三是是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度。在项目实施前,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概算、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范围想群众进行公示。项目完工后,将项目实际建设完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向群众公示。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大营街道供销社为政府机构,有合作实施的基础,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有较多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有捐赠的意愿,后续资金有保证。贫困户支持力度大,对此项工作能够积极配合,有开展的群众基础,项目实施具有较高的可行性,扶贫资金很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大营街道贫困户分布广,投入资金少,贫困户积极性不高。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加大扶贫宣传力度,带动更多的贫困户参与到建设中,设立村级公益事业岗位,吸引鼓励建档立卡户参与到其中。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