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算支出绩效的自评工作的通知,富财通〔2020〕10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办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共富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 机构情况,中共富民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1、综合科;2、机关科;3、事业科;4、登记管理科(富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由县委编办在组织实施本部门“三定方案”工作中负责审定印发。
2. 人员情况,县委编办核定编制人数10名(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3名),其中:公务员6人;机关工人1人。
(二)部门职能。
1. 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章及办法;统一管理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中共富民县委、富民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各群众团体等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指导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指导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县级各部门行政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管理使用全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
(6)审核中共富民县委、富民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中共富民县委、富民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与镇(街道)的职责分工。
(7)审核富民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富民县政协机关,县级各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审核中共富民县委、富民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县级科级以下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9)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0)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承担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镇(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职责。
(11)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县、镇(街道)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2)负责县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3)承担中共富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概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1)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提升机构编制配置管理能力
1.提前谋划,统筹推进全县党政机构改革。一是扎实做好改革前准备工作。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把握具体要求,对全县所有单位的机构、编制、职能进行梳理,全面摸清我县各类编制构成情况、分配比例、空编情况、职数配备情况,为改革提供决策参考。二是深入调查研究。赴各涉改单位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各涉改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改革意见建议。三是精心拟定改革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我县实际,针对存在的痛点、堵点,深入分析研究,同步开展街道机构改革,完善大部门制机构设置,同步谋划党的组织涉及的工作机构的设置。在机构设置限额、编制总量“两不突破”的前提下,在反复与市委编办等部门沟通基础上,根据富民县实际拟订了《富民县深化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此次改革,富民县共设置党政机构35个,其中县委工作部门设置9个,比机构改革前减少2个;县政府工作部门设置26个,比机构改革前增加3个。
2.认真部署,稳步推进党政机构设置。县委编办积极做好沟通协调、组织动员、业务培训各项工作。一是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成员单位在机构改革中承担的主要职责,扎实稳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二是迅速出台机构改革实施意见。2019年1月,及时拟订《富民县深化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于2019年1月10日提交十三届县委十一次会议研究讨论;2019年3月5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富民县深化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后,及时以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印发执行。三是召开机构改革动员会,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2019年3月7日,召开全县机构改革动员推进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通报《富民县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如何调、调什么、怎么调。县委书记就抓好我县机构改革工作确定了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县委副书记对机构改革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在3月15日前完成了14个新组建部门班子配备、单位挂牌工作。四是强化业务培训,确保部门“三定”规定质量。2019年3月7日 ,召开全县机构改革业务员培训会,对需制定“三定”规定的29家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负责人进行业务和有关问题讲解,并印发《关于做好县级涉改部门“三定”工作的通知》。确保各部门在拟定“三定”规定时,职责定位更加准确、语言表述更加规范。五是分工合作,规范“三定”规定审批程序。县委编办统筹全办力量组成3个工作小组,分工到组、责任到人,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审核部门“三定”规定,全力以赴做好“三定”工作。重新规范了“三定”规定审核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三定”规定审批程序,并根据每个工作程序设定了工作流程,做到了程序规范、格式统一、环环相扣。32个涉改部门“三定”规定经县委编办反复审核修改后,于3月30日按程序报审印发。在全县编制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改革,科级领导职数共减少35个,其中,正科级职数减少20个,副科级职数减少15个。划转调整部门职责128条,完成涉及职能调整的38名公务员、103名事业人员转隶。
3.上下贯通、规范镇(街道)机构设置。根据《昆明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机构设置的通知》(昆改发〔2019〕1号)精神和省级关于夯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相关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5镇2街道综合办公室、事业单位设置作了统一规范,其中,设置不超过5个综合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置不超过7个事业单位,其中,乡镇事业单位按“6+1”模式统一设置,“6”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1”即因地制宜,根据乡镇实际自主设置1个事业单位,即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街道事业单位按“5+2”模式统一设置,“5”即: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2”即因地制宜,根据街道实际自主设置2个事业单位,即: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各镇(街道)统一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加挂牌子在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切实发挥机构编制保障职能,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1.推进事业单位调整改革。一是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对涉及改革的15个部门所属的76个事业单位一并进行了调整,其中,63个转隶,2个整合新组建,1个撤销,11个转隶并更名。二是按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将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县级完全承担、主要承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都纳入此次党政机构改革一并实施。将县档案局(馆)、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医疗保险管理局等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三是按照《富民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完成县自来水公司转企改革工作,并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同意,撤销富民县自来水公司,并收回相应的事业编制。四是结合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提前做好相关调研摸底工作。
2.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组织我县县直各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机关内设执法机构、所属事业性质执法机构填报了《综合执法情况统计表》,为下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3.持续落实相关领域改革后续工作。根据2017年中央、省、市妇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安排,增加富民县妇女联合会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富民县妇女联合会内设机构。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富民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9〕12号)文件要求,整合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内部资料出版机构,以及其他新媒体事业单位等,组建富民县融媒体中心。进一步理顺县档案馆各块工作,经中共富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并报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77次会议同意,编委会对县档案馆的机构、人员编制及职能职责做了进一步明确。按照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工作,配合市级做好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人员编制划转工作。参照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分局相关机构编制事项。
(3)强化统筹协调,控编制减编计划取得实效
严格机构编制事项审批,除上级明确规定或决策部署外,不再新设机构、提高规格和增加编制。确需补充机构编制的,坚持总量控制原则,实行“撤一建一、增减平衡”或内部整合、调剂解决。严格编制使用管理,对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经费管理严格核定。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能解决的岗位,不予批准使用编制;职能萎缩的单位,人员只出不进。 全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编制前置审批制度,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配备人员,按规定配备领导职务,有效控制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机关人员按照自然减员情况或空编情况的50%进行有计划申报。事业单位除指令性安置外,不再招聘事业人员。党政机关满编和超编的,一律不再新录用人员;有空编确需补充工作人员的,优先在本县择优选调;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确需补充新的工作人员的,从县内超编单位中选调。采取控编审核审批等制度,杜绝新的超编发生。对机关事业单位产生新增的超编人员,一律不予办理入编手续。按照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且所需人员优先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人员中选调的原则,和自然减员消化一部分,机构编制调整消化一部分,干部人事调配消化一部分对现有超编人员逐步进行消化。截至目前,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人员总量已全部控制在市级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同时,进一步强化基础保障,盘活运用好事业周转编制,按照“减一收一”的原则,将9家事业单位36名周转编制收回统一管理,其余周转编制按实际减员情况逐年收回,收回事业编制将全部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保障民生和服务民生的职能部门。
(4)围绕机构编制业务管理,抓好审核服务工作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领导原则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的制度和程序,不断强化机构编制部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的职能,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凡是机构编制事宜由编委及编办承办,坚持有关机构编制的文件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坚持有关机构编制的重大事宜由编委集体讨论后,编委主任“一支笔”签字审批。对单位申请的机构编制事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到上级政策明确、周边情况清楚、结合我县实际需要按程序审批;对不宜变动的机构编制事宜严格把关,并作出解释,说明理由,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截至2019年9月,召开编委会2次,通报议题1项,研究议题10项。二是搞活干部队伍活力,做活工作调动人员审批。严把“入口关”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严格执行机构事业单位空编制进人原则,及时向组织部门提供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为组织部门在机关事业单位领导人事任免的工作中提供空编依据。同时,严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对无空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不予审批,杜绝超编进人,全年共审核人员调动37人次,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三是进一步规范持续强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要求,为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共享的信息平台,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建设,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富民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为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调配人员、核定工资、计核社保资金、预算核拨经费等提供依据,共同做好实名制管理的维护工作,以确保其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数据依据,及时变更《机构编制手册》80余人次。审批部门年度招考进人计划审核编制30余人次。
(5)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管理平稳有序
一是规范年度报告公示。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规定,2019年1至3月份共报送年度报告133家,登记管理机关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进行审查。没有社会投诉举报、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报送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或故意隐瞒情况。截至10月18日,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61家,设立登记4家,注销登记1家,证书补领1家。二是规范开办资金确认登记。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由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简化办事程序,方便事业单位,减轻事业单位验资费用负担。三是规范公示平台。年度报告提交审核工作完成后,县登记局根据事业单位的公示委托意见和举办单位的审查意见,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5月份在富民县政府网站公示年度报告133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涉改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改革后各涉改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时登记、变更,注销、撤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印发了《关于做好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富编办〔2019〕7号)要求各涉改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理工作。截至10月17日,全县机关赋码发证66家、群团赋码发证7家、垂管机关赋码发证2家、特殊情形赋码发证7家。其中初领16家,变更25家。四是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照不低于3%抽查比例的规定开展随机抽查,分别于5月份9月份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随机摇号系统抽查了富民县东村镇财政所、富民县罗免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富民县散旦镇卫生院、富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4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情况年度报告及纸质材料符合形式要求和实际情况,材料完整齐全,填写的内容与资产负债表、资质证明一致,档案齐全。五是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机构改革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的65卷,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领、变更的41卷档案立卷归档,县登记局立卷归档234件,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对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认真开展和规范登记管理档案的查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组织、个人及时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查询信息,充分发挥登记管理档案的社会服务功能。
(6)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编办队伍自身建设
县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继续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及具体实施措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合理安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及各项专题学习,将活动落到实处。使每位干部职工真正成为政策上的“明白人”、作风上的“带头人”、业务上的“内行人”、工作上的“能干人”、纪律上的“遵守人”,树立干部新形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认真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活动,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特别是对存在的党性问题作了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了生活会收到实效,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开展党课和党廉课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在机关内倡导干部职工文明道德和良好家风意识,使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对外的形象得到全面提升。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先后制定了中共富民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中共富民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财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9年度预决算收入情况:中国共产党富民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收入1,178,004.21元,较预算增长16.9%,支出1,178,004.21元,较预算增长16.9%。其中:2080101行政运行900,850.88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098.88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3,544.84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78,0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我部门配置固定资产 0.59 万元,配置无形资产 0.38 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办固定资产为92,780.00元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我单位无项目,所以无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三、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1)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提升机构编制配置管理能力
1.提前谋划,统筹推进全县党政机构改革。一是扎实做好改革前准备工作。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把握具体要求,对全县所有单位的机构、编制、职能进行梳理,全面摸清我县各类编制构成情况、分配比例、空编情况、职数配备情况,为改革提供决策参考。二是深入调查研究。赴各涉改单位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各涉改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改革意见建议。三是精心拟定改革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我县实际,针对存在的痛点、堵点,深入分析研究,同步开展街道机构改革,完善大部门制机构设置,同步谋划党的组织涉及的工作机构的设置。在机构设置限额、编制总量“两不突破”的前提下,在反复与市委编办等部门沟通基础上,根据富民县实际拟订了《富民县深化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此次改革,富民县共设置党政机构35个,其中县委工作部门设置9个,比机构改革前减少2个;县政府工作部门设置26个,比机构改革前增加3个。
2.认真部署,稳步推进党政机构设置。县委编办积极做好沟通协调、组织动员、业务培训各项工作。一是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成员单位在机构改革中承担的主要职责,扎实稳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二是迅速出台机构改革实施意见。2019年1月,及时拟订《富民县深化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于2019年1月10日提交十三届县委十一次会议研究讨论;2019年3月5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富民县深化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后,及时以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印发执行。三是召开机构改革动员会,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2019年3月7日,召开全县机构改革动员推进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通报《富民县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如何调、调什么、怎么调。县委书记就抓好我县机构改革工作确定了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县委副书记对机构改革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在3月15日前完成了14个新组建部门班子配备、单位挂牌工作。四是强化业务培训,确保部门“三定”规定质量。2019年3月7日 ,召开全县机构改革业务员培训会,对需制定“三定”规定的29家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负责人进行业务和有关问题讲解,并印发《关于做好县级涉改部门“三定”工作的通知》。确保各部门在拟定“三定”规定时,职责定位更加准确、语言表述更加规范。五是分工合作,规范“三定”规定审批程序。县委编办统筹全办力量组成3个工作小组,分工到组、责任到人,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审核部门“三定”规定,全力以赴做好“三定”工作。重新规范了“三定”规定审核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三定”规定审批程序,并根据每个工作程序设定了工作流程,做到了程序规范、格式统一、环环相扣。32个涉改部门“三定”规定经县委编办反复审核修改后,于3月30日按程序报审印发。在全县编制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改革,科级领导职数共减少35个,其中,正科级职数减少20个,副科级职数减少15个。划转调整部门职责128条,完成涉及职能调整的38名公务员、103名事业人员转隶。
3.上下贯通、规范镇(街道)机构设置。根据《昆明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机构设置的通知》(昆改发〔2019〕1号)精神和省级关于夯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相关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5镇2街道综合办公室、事业单位设置作了统一规范,其中,设置不超过5个综合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置不超过7个事业单位,其中,乡镇事业单位按“6+1”模式统一设置,“6”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1”即因地制宜,根据乡镇实际自主设置1个事业单位,即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街道事业单位按“5+2”模式统一设置,“5”即: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2”即因地制宜,根据街道实际自主设置2个事业单位,即: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各镇(街道)统一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加挂牌子在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切实发挥机构编制保障职能,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1.推进事业单位调整改革。一是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对涉及改革的15个部门所属的76个事业单位一并进行了调整,其中,63个转隶,2个整合新组建,1个撤销,11个转隶并更名。二是按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将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县级完全承担、主要承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都纳入此次党政机构改革一并实施。将县档案局(馆)、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医疗保险管理局等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三是按照《富民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完成县自来水公司转企改革工作,并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同意,撤销富民县自来水公司,并收回相应的事业编制。四是结合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提前做好相关调研摸底工作。
2.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组织我县县直各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机关内设执法机构、所属事业性质执法机构填报了《综合执法情况统计表》,为下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3.持续落实相关领域改革后续工作。根据2017年中央、省、市妇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安排,增加富民县妇女联合会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富民县妇女联合会内设机构。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富民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9〕12号)文件要求,整合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内部资料出版机构,以及其他新媒体事业单位等,组建富民县融媒体中心。进一步理顺县档案馆各块工作,经中共富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并报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77次会议同意,编委会对县档案馆的机构、人员编制及职能职责做了进一步明确。按照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工作,配合市级做好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人员编制划转工作。参照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分局相关机构编制事项。
(3)强化统筹协调,控编制减编计划取得实效
严格机构编制事项审批,除上级明确规定或决策部署外,不再新设机构、提高规格和增加编制。确需补充机构编制的,坚持总量控制原则,实行“撤一建一、增减平衡”或内部整合、调剂解决。严格编制使用管理,对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经费管理严格核定。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能解决的岗位,不予批准使用编制;职能萎缩的单位,人员只出不进。 全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编制前置审批制度,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配备人员,按规定配备领导职务,有效控制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机关人员按照自然减员情况或空编情况的50%进行有计划申报。事业单位除指令性安置外,不再招聘事业人员。党政机关满编和超编的,一律不再新录用人员;有空编确需补充工作人员的,优先在本县择优选调;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确需补充新的工作人员的,从县内超编单位中选调。采取控编审核审批等制度,杜绝新的超编发生。对机关事业单位产生新增的超编人员,一律不予办理入编手续。按照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且所需人员优先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人员中选调的原则,和自然减员消化一部分,机构编制调整消化一部分,干部人事调配消化一部分对现有超编人员逐步进行消化。截至目前,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人员总量已全部控制在市级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同时,进一步强化基础保障,盘活运用好事业周转编制,按照“减一收一”的原则,将9家事业单位36名周转编制收回统一管理,其余周转编制按实际减员情况逐年收回,收回事业编制将全部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保障民生和服务民生的职能部门。
(4)围绕机构编制业务管理,抓好审核服务工作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领导原则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的制度和程序,不断强化机构编制部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的职能,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凡是机构编制事宜由编委及编办承办,坚持有关机构编制的文件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坚持有关机构编制的重大事宜由编委集体讨论后,编委主任“一支笔”签字审批。对单位申请的机构编制事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到上级政策明确、周边情况清楚、结合我县实际需要按程序审批;对不宜变动的机构编制事宜严格把关,并作出解释,说明理由,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截至2019年9月,召开编委会2次,通报议题1项,研究议题10项。二是搞活干部队伍活力,做活工作调动人员审批。严把“入口关”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严格执行机构事业单位空编制进人原则,及时向组织部门提供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为组织部门在机关事业单位领导人事任免的工作中提供空编依据。同时,严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对无空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不予审批,杜绝超编进人,全年共审核人员调动37人次,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三是进一步规范持续强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要求,为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共享的信息平台,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建设,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富民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为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调配人员、核定工资、计核社保资金、预算核拨经费等提供依据,共同做好实名制管理的维护工作,以确保其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数据依据,及时变更《机构编制手册》80余人次。审批部门年度招考进人计划审核编制30余人次。
(5)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管理平稳有序
一是规范年度报告公示。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规定,2019年1至3月份共报送年度报告133家,登记管理机关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进行审查。没有社会投诉举报、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报送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或故意隐瞒情况。截至10月18日,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61家,设立登记4家,注销登记1家,证书补领1家。二是规范开办资金确认登记。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由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简化办事程序,方便事业单位,减轻事业单位验资费用负担。三是规范公示平台。年度报告提交审核工作完成后,县登记局根据事业单位的公示委托意见和举办单位的审查意见,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5月份在富民县政府网站公示年度报告133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涉改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改革后各涉改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时登记、变更,注销、撤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印发了《关于做好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富编办〔2019〕7号)要求各涉改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理工作。截至10月17日,全县机关赋码发证66家、群团赋码发证7家、垂管机关赋码发证2家、特殊情形赋码发证7家。其中初领16家,变更25家。四是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照不低于3%抽查比例的规定开展随机抽查,分别于5月份9月份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随机摇号系统抽查了富民县东村镇财政所、富民县罗免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富民县散旦镇卫生院、富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4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情况年度报告及纸质材料符合形式要求和实际情况,材料完整齐全,填写的内容与资产负债表、资质证明一致,档案齐全。五是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机构改革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的65卷,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领、变更的41卷档案立卷归档,县登记局立卷归档234件,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对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认真开展和规范登记管理档案的查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组织、个人及时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查询信息,充分发挥登记管理档案的社会服务功能。
(6)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编办队伍自身建设
县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继续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及具体实施措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合理安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及各项专题学习,将活动落到实处。使每位干部职工真正成为政策上的“明白人”、作风上的“带头人”、业务上的“内行人”、工作上的“能干人”、纪律上的“遵守人”,树立干部新形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认真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活动,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特别是对存在的党性问题作了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了生活会收到实效,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开展党课和党廉课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在机关内倡导干部职工文明道德和良好家风意识,使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对外的形象得到全面提升。
(二)评价结果。
自评组从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预算分析、支出情况、资金结余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分析、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及主要做法进行了评价,并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6分,自评等次为优。
四、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增强行政成本意识,细化经费预算编制,在保证机关正常工作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前提下,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支出和专项支出。各项支出遵照预算执行,确保支出与预算的对应衔接,着力提高预算执行力。
二是加强对公用支出中重点费用的管理。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开支标准,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和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各项费用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和程序,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我办的政府采购项目均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政府采购执行率达100 %,执行情况良好。
五、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
(二)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有待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按部就班,与时俱进开展工作不够,尤其是在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三)加强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进一步加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科学有效地安排各项资金支出进度,不断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得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一、部门决策(35分) | 1.部门目标(20分) | 1.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6分) | 6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否明确设定,得3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3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2.绩效目标合理性(6分) | 6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2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2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3.绩效指标明确性(8分) | 7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2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2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2.部门职能(15分) | 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5分) | 5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5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得1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得1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
2.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5分) | 5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5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
3.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5分) | 5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3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2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1.预算管理(5分) | 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2分) | 2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预算执行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按权重进行扣分。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2分)分) | 2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
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0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2.财务管理(5分) |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调研。 |
2.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 | 3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0.5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0.5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
3.资产管理(5分) |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
2.固定资产在用率(2分) | 2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
4.业务管理(5分) |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
2.政府采购规范性(2分) | 2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
三、部门绩效(45分) | 1.部门产出(25) | 1.际完成率(6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6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2.完成及时率(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4.质量达标率(5分) | 5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5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5.重点工作办结率(5分) | 5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5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2.部门效果(20分) | 经济效益(3分) | 3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1)工作完成实际,对照绩效目标进行分析计算。 (2)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3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10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2分)。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社会效益(10分) | 9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生态效益(2分) | 2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4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问卷调查、访谈 | ||
合计 | 100分 | 96 | 评价等次:实际得分(S)≥90,优秀;90>S≥80,良好;80>S≥60,合格;S<60,不合格。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