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7名。在职在编实有数为6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含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二)部门职能。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军人思想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抚恤关系转移、残情鉴定等工作。
(6)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7)组织开展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8)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着力强化组织协调,助推各项优抚工作有序开展
2.着力强化军政企联合,助推创业就业取得新突破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问题事关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退役军人事务局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多措并举开展好此项工作。一是与富民邮政储蓄银行对接,帮助他们协调创业贷款;二是与富民县保安公司签订了长期用工合同;三是积极组织我县退役士兵30余人到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参加退役士兵供需洽谈会;四是组织我县符合政府安置的5名退役士兵到泰丽国际酒店参加退役士兵适应性转岗培训;五是积极与富民县税务局对接,联合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富民县税务局、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57号)文件,就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六是对就企业每招录一名退役士兵,一年可以减免9000元的税收政策进行宣传;七是与大营街道签订军企共建协议,动员工商企业挖掘就业岗位,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3.着力强化军民团结,打造双拥工作新格局
一是开展好节日慰问。二是开展缅怀英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三是局党支部开展祭奠烈士活动。
4.着力强化保障服务,助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严格按照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着力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5.着力强化重点人员稳控,推信访维稳取得新成效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把涉军群体维稳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二是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排查稳控到位。
6.着力强化党建引领,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7.着力强化党性教育,助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8.着力强化帮扶责任,助推脱贫攻坚精准务实
严格执行贫困户帮扶责任制。我局共帮扶款庄镇徐谷村委会贫困户5户,针对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从产业扶持、资金扶持、就业扶持等方面做好入户帮扶工作,坚持每月入户1次。
(四)部门管理制度。
我局建立的管理制度有《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控制度》、《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管理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决算收入40.09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拨款,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2万元,行政运行29.5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32万元,住房公积金2.91万元。部门整体决算支出39.2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5万元,行政运行29.5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32万元,住房公积金2.9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19年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县民政局划拨增加固定资产2.06万元,计提折旧0.9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12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总体目标
1.着力强化组织协调,助推各项优抚工作有序开展。
2.着力强化军政企联合,助推创业就业取得新突破。
3.着力强化军民团结,打造双拥工作新格局。
4.着力强化保障服务,助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5.着力强化重点人员稳控,推信访维稳取得新成效。
6.着力强化党建引领,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7.着力强化党性教育,助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8.着力强化帮扶责任,助推脱贫攻坚精准务实。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三、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2019年本单位取得的主要成效有:
一是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建立完善“两站一中心”(镇(街)、村(社区)工作站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要求,5月份县级组建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县7个镇(街道)和75个村(社区)已按省市要求全部组建了退役军人服务站。目前,全县镇、村(社区)共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83名。二是做好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目前,全县退役军人信息采集4480人,悬挂光荣牌4480户,按时限要求圆满完成了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任务。三是坚决执行国家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及时准确发放各类优抚资金。2019年为1926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补1499.6万元;共为334名优抚对象发放医疗救助60.98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共249万元,其中: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33万元,军属慰问金16万元;为生活困难的152名优抚对象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23.52万元。四是积极协调驻富部队积极开展“学雷锋做好事”、热爱国防、崇尚荣誉教育活动,帮助驻富部队排忧解难,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五是继续加强双拥林、民兵林建设管护,在确保既有林地成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双拥林、民兵林的建设力度。六是认真做好2019年祭扫烈士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清明节期间我县共开出《云南省烈士祭扫证明书》14份,通行车辆13辆,人数50人。七是扎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准备工作。制定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医保、税务、财政、民政、公安七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两保”接续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认真做好“两保”接续工作。目前已完成19名符合接续条件的退役士兵信息系统录入。八是积极开展优抚对象走访核查工作,建立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数据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评价结果。
自评组从部门决策、部门管理、部门绩效三个方面进行评分,绩效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次为优。
四、主要经验做法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社会、对单位都起到了激励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鼓舞了职工士气,增强了单位活力,达到了提高劳动效率、增强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为社会、为单位创造了更多的利益。
五、存在的问题
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项目领导小组要对照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章可行。
附表: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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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得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一、部门决策(35分) | 1.部门目标(20分) | 1.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6分) | 6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否明确设定,得3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3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2.绩效目标合理性(6分) | 6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2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2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3.绩效指标明确性(8分) | 8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2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2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2.部门职能(15分) | 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5分) | 5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5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得1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得1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
2.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5分) | 5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5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
3.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5分) | 5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3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2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1.预算管理(5分) | 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2分) | 2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预算执行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按权重进行扣分。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2分)分) | 2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
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0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2.财务管理(5分) |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调研。 |
2.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 | 3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0.5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0.5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
3.资产管理(5分) |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
2.固定资产在用率(2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
4.业务管理(5分) |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
2.政府采购规范性(2分) | 1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
三、部门绩效(45分) | 1.部门产出(25) | 1.际完成率(6分) | 6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6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2.完成及时率(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4.质量达标率(5分) | 5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5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5.重点工作办结率(5分) | 5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5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2.部门效果(20分) | 经济效益(3分) | 3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1)工作完成实际,对照绩效目标进行分析计算。 (2)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3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10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2分)。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社会效益(10分) | 10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生态效益(2分) | 2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问卷调查、访谈 | ||
合计 | 100分 | 98 | 评价等次:实际得分(S)≥90,优秀;90>S≥80,良好;80>S≥60,合格;S<60,不合格。 | |||
附件4:预算部门整体、项目支出自评统计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