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利用畜禽粪污及化粪池沼渣沼液生产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利用畜禽粪污及化粪池沼渣沼液生产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利用畜禽粪污及化粪池沼渣沼液生产有机肥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富民县罗免镇糯支村委会
建设单位:富民仑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富民仑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利用畜禽粪污及化粪池沼渣沼液生产有机肥项目位于富民县罗免镇糯支村委会,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设内容为一栋钢结构生产厂房,厂房内包括固肥生产车间及液肥生产车间,同时配套建设防渗漏原料池一个、液态肥发酵池一个。建成后年产5万吨有机肥,其中固态有机肥1.5万吨,液态有机肥3.5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1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值≤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1个≥4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1个≥0.5m3的生活废水沉淀池,建设一套≥10m3的冲洗废水沉淀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周边绿化,后期雨水经收集后外排至周边沟渠。生活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液肥生产,不外排。除臭设备更换循环液时产生的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2)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原料池、发酵区、固液分离区、固废暂存间应具有“三防”措施,厂房有屋顶避免雨淋、厂房四周有截排水设施、地面按资质单位设计采取防渗,渗透系数≤1×10-7cm/s;其他辅助设施区域采用混凝土硬化。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池进行封闭;排气口废气引入除臭系统统一除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1#排气筒排放。液肥发酵区喷洒生物除臭剂;原料池、发酵区、固液分离区封闭,设置机械换气口、机械排风系统,内部保持微负压,抽出的废气汇合后进入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建标准:即:氨≤4.9kg/h、硫化氢≤0.33kg/h、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2000无量纲。
(2)无组织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建标准,即厂界标准限值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2)废填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总量
废气排放量8640万m3/a,有组织排放的氨为0.097t/a、硫化氢为0.006t/a;无组织排放的氨为0.108t/a,硫化氢为0.007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利用畜禽粪污及化粪池沼渣沼液生产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利用畜禽粪污及化粪池沼渣沼液生产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利用畜禽粪污及化粪池沼渣沼液生产有机肥项目6.19doc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