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社局“三个到位” 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费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人社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富民县人社局“三个到位”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费工作。
减免政策掌握到位。吃透政策,准确掌握企业失业保险免征政策执行期限、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期限、减免政策范围。我县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大型企业0户,中小微企业参保324户,人数6541人,2—6月减免单位部分失业保险费93.45万元,个体户参保3户,人数19人,2—6月减免单位部分失业保险费金额0.06万元,社会团体参保5户,人数209人,2—6月减半征收单位部分失业保险费金额0.71万元。
财政退费落实到位。由于2020年2月失业保险费税局已征收,为切实落实阶段性减免失业保费政策,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已经在税局缴纳2020年2月失业保险费符合享受减免政策的参保单位进行失业保险财政退费,涉及财政退费企业245户,金额15.53万元,已100%退还到单位的账户。
稳岗返还发放到位。截至目前,全县218户企业申报稳岗返还,经审核183户企业符合普惠性稳岗返还条件,100%发放稳岗返还267.71万元,惠及企业职工5194人。稳岗返还补贴到位后,企业将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为稳定就业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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