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消防暖通设备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消防暖通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消防暖通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工业园区营建路17号地块
建设单位:昆明箭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昆明箭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消防暖通设备生产项目位于富民县工业园区营建路17号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530747°、北纬25.232643°。项目租用昆明欣鑫祥工贸公司已建成的厂房(半栋)进行风管、风机及风阀生产,总租用厂房面积3000m2。主要设置3条生产线,风机生产线、风阀生产线、风管生产线各1条,建成后年产风机3000台、风阀1万个、风管5万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7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禁超载,施工现场与施工道路洒水抑尘,设置道路清扫、维护人员。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喷漆房设有引风机,采用负压吸气方式对喷漆房内废气进行收集后,通过水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出。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即:二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7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10kg/h。
(2)无组织排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二甲苯≤1.2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包装废料、废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废物回收站;空钢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
(2)建设一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机修固废、漆渣、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废过滤棉及活性炭、水帘更换废水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3)废沾油抹布手套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总量
有组织废气排放量:废气量650万m3/a,颗粒物0.01284t/a,非甲烷总烃0.01294t/a,二甲苯0.00166t/a;
无组织废气排放量:颗粒物0.01669t/a,非甲烷总烃0.00264t/a,二甲苯0.00034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消防暖通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消防暖通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消防暖通设备项目 报批稿全套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