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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7-22 10:08
名 称: 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救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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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救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22 10:08 浏览次数: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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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人民政府

关于社会救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的

整改情况报告

市审计局:

根据昆明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昆审社调报〔2020 1)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富民县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 社会救助资金财政预算执行率低、县级财政预算配套不足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财源税源建设,增加财政收入,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做好增收节支工作,逐年增加社会救助资金县级财政配套部分;二是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的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社会救助资金财政预算,提高财政预算的执行率和执行效果。

(二)关于“社会救助资金结余量大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将社会救助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社会救助资金需求及时拨付,在实施社会救助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做好事前、事中、事后资金跟踪问效工作。二是研究制定确实可行的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各项社会救助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

(三)关于“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不规范,存在按人施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县民政局紧扣政策和整改要求,采取“补差发放”与“分类发放”相结合的方式,细化划分了类别,明确了分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低保具体划分为:重点保障户(A类):531-630//月,基本保障户(B类):431-530//月,一般保障户(C类):430//月及以下;农村低保具体划分为重点保障户(A类):400//月,基本保障户(B类):350//月,一般保障户(C类):250//月。发放标准的问题已3月底整改完成,于20204月起全部按规范的标准为低保户发放低保金。调整以后,富民县的城市低保人均补助水平由297元提高到了480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由203元提高到了311元。明显提升了补助水平,也规范了发放标准,除城市低保中存在“分档与补差相结合”的方式,人均补助金存在多个发放标准外,农村低保已规范为400//月、350//月和250//3个档次金额,不再存在多个补助标准。

(四)关于“执行城乡低保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富民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的通知》(富民政通〔20201号,业务科室在收件时加大对材料的审核力度,凡属材料不齐全及不规范的均退回相关的镇(街道),要求其完善后再行上报。目前已达到新申报的材料中全部有入户调查表,且镇(街道)都已落实了入户调查及民主评议要求,凡是县民政局进行过调查的也一并在材料中增加了入户调查表,除申请人不会写字的情况外,其他参加入户调查的申请人及调查人都相应的进行了签字,前期调查评议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严把政策宣传关

加强对各镇(街道)民政办(科)和民政事务员的业务培训,民政系统全体人员特别是基层民政人员要认真研读《云南省农村低保操作手册》和《昆明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准确理解、掌握和宣传好国家政策。同时,引导各镇(街道)加大对村(居)委会民政事务员的指导,让民政事务员履好职、办好事,促进各级民政工作人员了解、掌握社会救助政策,做到学懂、用准政策。

(二)严把对象审批关

严格执行村评议、调查、公示,镇(街道)入户核查的监管低保工作制度。村级审批由村“两委”和群众代表参加,对申请户逐一进行量化评议;民政事务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签字上报镇(街道)民政办;镇(街道)民政办再对各村上报的对象进行入户核查,最终确定申报对象。

(三)严把审核管理关

在低保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入户走访和调查制度,落实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坚持低保长期公示制度,将低保管理置于阳光下,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

(四)严把资金监管关

坚持低保资金及时发放、安全使用的原则,全面落实社会化发放,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逐步完善低保管理监督体系,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五)严把财产审查关

对申请低保的人员实行逢进必核,必须授权通过省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家庭财产核对,经核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不纳入低保保障。在县级层面加大与公安、人社、市场监管、房管等部门的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在县一级也对申请对象进行财产核查,全面掌握申请人的资产状况。此外,在逢进必核的基础上,实行日常抽查机制,适时抽查保障范围内人员财产状况,提高动态管理和应退尽退的规范性。

(六)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一是严格专项救助资金的管理,规范程序,严守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加强信息维护,采取入户倒查、日常询问、时时与乡村医生对接同步信息、医保信息系统筛查等方式加强对保障对象的排查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救尽救。

(七)建立防范长效机制

加强医疗救助申请人家庭的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抽查及审核等工作,核实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不因病返贫、因病致贫,进一步建立防范农村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

(八)提高便民医保经办服务

一是严格落实全国医保经办28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按规定和标准及时足额兑现。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优化经办服务工作流程,完善服务体验,提供全面规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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