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结果公示(高语英祺转让给龙晓宇)
高语英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富国用(2013)第37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284平方米,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0年4月20日。2020年8月11日高语英祺申请将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龙晓宇,转让面积284平方米,土地转让价格为630元/㎡,合计转让金额为178920.00元(壹拾柒万捌仟玖佰贰拾元整),该交易价格未低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
经初审:根据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该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630元/平方米,不低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610元/平方米。
现将上述该宗地的出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7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富民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科反映。
联系人:张晓凤
联系电话:0871-68815519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