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公告(赵玉兰)
发布时间:2020-09-17 17:19
浏览次数:101
字号:[
大
中
小
]
因赵玉兰保管不当,不慎遗失《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土地坐落于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西山村委会小西山村(粮食局小区)2幢1单元101室,使用权人为赵玉兰,面积为21.69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土地证书颁发号为富国用(2007)第290号,证书编码为No.009747618。2013年7月28日赵玉兰去世,儿子李志波申请对该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
公告期限为60天,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1-68819050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