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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10-26 09:55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再生棉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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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再生棉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6 09:55 浏览次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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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再生棉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再生棉纱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东园村委会沙锅村

  建设单位:云南温新纺织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温新纺织品有限公司再生棉纱生产项目位于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东园村委会沙锅村,租用原昆明宝通塑料编织袋厂8799平方米标准厂房作为生产用房,建设再生  棉纱的生产线,建成后年产1000吨再生棉纱产品。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4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为租赁厂房,只进行局部调整和设备安装。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废水依托原有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周围村民清掏用作农家肥。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开花车间棉尘经过2台多筒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排气筒外排;梳棉车间喷雾降尘;大、小分离机的棉尘经过一台旋风除尘器除尘,纺纱车间收集的棉尘经过两台旋风除尘器除尘,再经过1台多筒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共同通过2#排气筒外排。大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敏感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棉杂统一收集后,外卖家具厂做家具包装箱间隙料。除尘器收集的棉尘经过统一收集后,外卖家具厂做家具包装箱间隙料。

  (2)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家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建设一个≥3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三、总量

  废气量:19.5万m3/a,有组织0.073t/a;无组织0.197t/a;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再生棉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再生棉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再生棉纱生产项目 (报批修改稿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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