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富民荣辉采石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富民荣辉采石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民荣辉采石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款庄镇和平村委会平滩村
建设单位:富民荣辉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富民荣辉采石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位于富民县款庄镇和平村委会平滩村,矿区占地面积0.1281km2,开采规模为45.00万t/a,采用露天开采石灰岩。主要改扩建内容为:①生产规模由25万吨扩至45万吨,增加1条加工生产线;②扩大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原来的0.0327km2扩大至0.1281km2。③针对原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完善相关环保措施。项目总投资4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6.15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地表径流经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沉砂池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禁超载、施工现场洒水抑尘、表土堆放、散料堆场等进行围挡覆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土石方清运至采空区进行采空区的回填;生活垃圾收集运至平滩村垃圾收集点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经容积为1m3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沉淀池(2个,总容积6m3)处理,最后经管道引致加工区蓄水池(2个,总容积150m3)内储存,晴天回用于项目内凿岩、洒水降尘等用水,不外排。
(2)在原有截排水沟的基础上新增开采区截排水沟200m,新增矿山道路截排水沟980m,新增加工区道路截排水沟360m,初期雨水晴天回用于凿岩及矿区道路洒水降尘等,雨天引致项目西南侧设置的85m3集水沉砂池内暂存。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加工区:2#线(新增线)、1#料仓、2破设备、2#料仓分别设置了1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分别经1#、2#、3#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筛分设备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经4#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制砂设备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经5#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³,速率≤3.5kg/h。
(2)无组织排放废气
矿区:在凿岩、采挖、装卸等工序中进行洒水降尘,车辆加盖蓬布或防尘网;加工区:1#线(原有线)设置1套水喷雾降尘装置,1套泡沫降尘装置;2#线(新增线)筛分车间、制砂车间、皮带输送、成品装卸车间各设置1套水喷雾降尘装置。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设置2个食堂,每个食堂设置1个基准灶头。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有关规定的小型规模,即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剥离表土、废土石回填项目矿区采空区,及采空区绿化覆土。
(2)建设一间≥8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3)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平滩村垃圾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总量
有组织废气排放量43200万m3/a,颗粒物排放量0.75t/a;无组织废气:颗粒物4.66t/a。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富民荣辉采石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富民荣辉采石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富民荣辉采石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报批稿)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