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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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军人思想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抚恤关系转移、残情鉴定等工作。
(6)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7)组织开展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8)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强化组织协调,助推各项优抚工作有序开展
2.着力强化军政企联合,助推创业就业取得新突破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问题事关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退役军人事务局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多措并举开展好此项工作。一是与富民邮政储蓄银行对接,帮助他们协调创业贷款;二是与富民县保安公司签订了长期用工合同;三是积极组织我县退役士兵30余人到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参加退役士兵供需洽谈会;四是组织我县符合政府安置的5名退役士兵到泰丽国际酒店参加退役士兵适应性转岗培训;五是积极与富民县税务局对接,联合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富民县税务局、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57号)文件,就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六是对就企业每招录一名退役士兵,一年可以减免9000元的税收政策进行宣传;七是与大营街道签订军企共建协议,动员工商企业挖掘就业岗位,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3.着力强化军民团结,打造双拥工作新格局
一是开展好节日慰问。二是开展缅怀英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三是局党支部开展祭奠烈士活动。
4.着力强化保障服务,助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严格按照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着力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5.着力强化重点人员稳控,推信访维稳取得新成效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把涉军群体维稳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二是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排查稳控到位。
6.着力强化党建引领,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7.着力强化党性教育,助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8.着力强化帮扶责任,助推脱贫攻坚精准务实
严格执行贫困户帮扶责任制。我局共帮扶款庄镇徐谷村委会贫困户5户,针对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从产业扶持、资金扶持、就业扶持等方面做好入户帮扶工作,坚持每月入户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35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6.82万元,占总收入的99.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52万元,占总收入的0.53%。无法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成立,无2018年部门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2万元,占总支出的2.32%;项目支出1,652.55万元,占总支出的97.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无法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成立,无2018年部门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22万元。无法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成立,无2018年部门决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2.55万元。无法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成立,无2018年部门决算。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抚恤支出1532.4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抚恤金26.26万元;发放伤残抚恤金144.24万元;发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5.31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233.03万元;发放其它优抚支出1113.63万元。退役安置支出69.0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士兵安置费58.46万元;发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10.55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9.1万元,主要用于慰问拥军优属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9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1.9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1.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无法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成立,无2018年部门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5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38.28万元;抚恤支出1532.47万元;退役安置支出69.0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支出41.9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2.9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无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万元。无法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成立,无2018年部门决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办费1.08万元;支付邮电费0.63万元;支付其他交通费用1.8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547.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6.44万元,固定资产1.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无法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成立,无2018年部门决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547.56 | 1546.44 | 1.12 | 1.1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五、“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400376501111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01126113121752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