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400331401000
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民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民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富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全县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计划财务规章制度,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及各项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民政系统财务统计;负责局及直属事单业位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年度财政预决算。
3.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负责全县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全县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指导镇(街道)搞好城乡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和审定,监督和检查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负责对辖区内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出具有关核对报告并做好信息的整理和反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福利事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制定养老服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
6.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赠和福利生产扶持政策。
7.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收养登记、收送弃婴以及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等救助工作。负责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省、市、县委社会建设领域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社会建设工作,研究提出本县社会建设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和措施,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做好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者工作等。
9.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审,监督社会组织的活动,依法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批和管理。依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10.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全县辖区内地域调整、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负责区域内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调查和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和报批;负责组织区域内路牌、门牌号码的编制审定和设置;负责建立地名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
11.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婚姻登记服务,推进婚俗改革。
12.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殡葬政策法规,组织协调殡葬改革工作;加强对公墓的管理,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和建设。
13.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4.负责民政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富民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低保兜底保障靶向精准。一是加大城乡低保公示力度,对城乡低保每月保障对象进行县、镇(街道)村三级长期,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保障水平。城市低保由590元/人/月调整为630元/人/月,农村低保由340元/人/月调整为410元/人/月。三是低保对象临时价格补贴的发放工作。
2.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更有质量。一是认真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集中供养标准从770元/人/月调整为82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从665元/人/月调整为740元/人/月。二是进一步提升县中心敬老院管养服务水平。投入125万元,完成中心敬老院提升消防改造增加消防喷淋装置工程。
3.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对于遭遇暂时性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实施了临时救助,切实减轻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做好医疗救助职能移交县医疗保障局工作。
4.履行职责,发挥扶贫兜底作用。对243户763名缺乏劳动力、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员进行了低保兜底保障;对28户贫困户进行了临时救助,将5名贫困人员纳入了特困供养。
5.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进一步得到增强。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招聘工作,充实县、镇街、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服务能力,配备民政事务员86名,切实增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6.切实做好救助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下拨200吨救灾大米、1000床棉被、1000件棉衣到各镇(街道),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让受灾群众安全过冬。二是积极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7.切实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补为1926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补 。二是通过入户调查核实、平时情况掌握等方式,对因病因灾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临时性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8.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规范化。
9.完成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复审和发放工作。
10.落实好村(社区)干部待遇。一是为村(社区)第一届至第五届离任干部发放村(社区)离任干部定期生活补助。二是为在职村(社区)干部302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婚姻登记更加规范。完成档案录入。
12.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13.强化救助管理服务。
14.地名区划管理的作用积极发挥。一是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富民县与禄劝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二是按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做好地名命名审批工作,审批“天马山郡苑”、“昆黎时代广场”2家;三是编撰出版《富民县地名志》。
15.强化殡葬管理,确保“4个100%”全面落实。
16.做好社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17.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相关政策。
18.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一是完成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二是解决4户“五老”住房难住房建设补助。三是完成7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提质改造工作。四是完成我县2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为我县80周岁以上3725名(80—89岁的老年人有3288人,90—99岁老年人有429人,百岁老人8人)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补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富民县民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83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0.18万元,占总收入的81.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72.41万元,占总收入的18.05%。与上年对比增加1625.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增加872.41万元包含专户低保金和城乡医疗保障金;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288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2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49.4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9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5万元,占总支出的9.65%;项目支出4,450.4万元,占总支出的90.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91.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216万元,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288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87.6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6.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调出3人,特困人员供养列入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50.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238.33万元,抚恤581.27万元,退役安置130.62万元,社会福利399.98万元,残疾人事业236.62万元,最低生活保障1115万元,临时救助126.27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40万元,其他生活救助0.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82.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4.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6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0.22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378.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8.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216万元,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288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87.62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增加186.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2.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7%。与上年对比减少443.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调整退役安置科划出抚恤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6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23.01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12.33万元,其他民政事务管理事务支出177.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支出36.98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8.2万元,伤残抚恤支出0.47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5.04万元,其他优抚支出557.54万元,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23.5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7.11万元,儿童福利支出41.38万元,老年福利支出164.52万元,殡葬支出194.08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51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236.61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01.31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63.2万元,临时救助支出99.7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6.52万元,特困人员救助支出340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0.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2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6.64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25.84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229.0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7.8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补助支出0.22万元;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的58.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的50.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接待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36万元,下降2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万元,下降35.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占28.35%;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占71.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工作业务、召开会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救助、流浪乞讨、地名区划、老龄事务、基层政权工作产生的接待52批次50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64万元,主要原因是历行节约。办公费减少1.5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36万元,水费减少0.28万元,电费减少0.08万元,邮电费减少0.15万元,会议费减少0.43万元,福利费减少0.46万元,劳务费减少12.3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富民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5764.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67.64万元,固定资产170.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426.49万元,无形资产0.3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7.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16.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11.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764.48 | 2167.64 | 170.17 | 59.2 | 64.72 | 0 | 46.25 | 0 | 0 | 0.38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五、“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400331401111
富民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0112610013436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