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全县扶贫开发和城乡统筹发展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督办检查、指导和各单位在扶贫开发和城乡统筹中承担的任务落实、负责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3.完善深化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扶贫工作成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全面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持续高位推进工作。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昆明市脱贫攻坚指挥部调整为昆明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指挥部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富民县脱贫攻坚指挥体系进行优化,将富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调整为富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指挥部,工作重心由攻坚向巩固提升转变,深入研究“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推进。
(二)强化问题导向,全力推进问题整改。一是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印发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昆明市整改方案的通知》(昆通〔2019〕2号)指出昆明市对照检查存在的4方面19个问题,富民县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整改,以精与稳为中心,按照有安排部署、有整改方案、有分项方案、有检查指导、有整改成果、有整改台账、有规章制度的“七有”工作思路,截至10月底,全县1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销号,并长期坚持。二是加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整改。按照《昆明市脱贫攻坚巩固成果提升质量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和《昆明市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任务清单》的要求,梳理出3个方面19个问题,制定54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截至12月底,全县1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全部销号清零。三是抓好2018年脱贫攻坚省级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昆明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昆明市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我县认真对照,梳理出7方面19个问题,其中共性问题16个,个性问题3个,截至目前,全县1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四是加大省委第八督查组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力度。根据《昆明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八督查组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昆明市整改方案的通知》,我县认真对照,涉及的6个方面15个共性问题开展自检自查,制定了《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八督查组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富民县整改方案》,37条整改措施,截至11月底,全县1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销号,并长期坚持。
(三)抓实产业扶贫,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一是整合资金,着力扶贫项目建设,持续促进增收。2019年中央、省、市共计向我县下达专项扶贫资金2397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1292万元、省级资金233万元、市级资金872万元),共计实施项目40个。其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4个,投入资金325万元;产业扶贫项目14个,投入资金1082.8万元;小额贷款项目投入资金43万元;基础设施项目9个,投入资金277.5万元;爱心超市项目5个,投入资金20万元;雨露计划13万元;环境卫生及污水管网整治项目3个,投入资金315.7万元;少数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3个,投入资金300万元; 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0万元。
县级整合安排扶贫资金1,275.3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县级配套资金318.74万元,城乡医疗及城乡救助补助县级配套543.7万元,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农村学生营养改善352.46万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13.3万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学杂费0.19万元,困难学生助学金4.23万元,贫困母亲慰问经费3万元,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补助资金19.73万元,扶贫工作经费20万元。
二是大力推动劳动力转业就业。着力提高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实施一对一就业服务和跟踪服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技能培训247人,占任务数的123.5%;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引导性培训416人、占任务数的138.67%;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转移就业423人、占任务数的211.5%。
三是全面落实生态补偿机制。2019年实施提质增效项目面积5048亩,资金50万元,共涉及688户农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户,涉及面积62.6亩。
四是实施水稻、玉米高质创建项目各1万亩,涉及项目资金40万元,涉及建档立卡户158户;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1000亩,涉及项目资金10万元,涉及建档立卡户13户;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产业扶贫荷兰豆标准化种植示范项目600亩,涉及项目资金10万元,涉及建档立卡户18户。
(四)坚持标准,强力推进贫困户“四保障”达标。教育扶贫方面:认真落实2019年国家帮扶政策,实现教育扶贫资金百分百全覆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按“双线十人制” “动态归零督查制”“控辍保学闭环机制”等“控辍保学”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学生的动态管理工作,对辍学学生实施一户一策、一人一案,针对辍学学生逐一排查分析,进行劝返。健康扶贫方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实行门诊待遇政策优惠,落实基本医保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倾斜政策,落实重特大疾病保障政策,做好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生的治疗费用录入系统,落实各项减免优惠政策措施,全力抓统筹保兜底。认真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做到应签尽签,贫困人口签约率100%。农危改方面:制定下发了《富民县2019年脱贫攻坚提升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各镇(街道)进行入户排查,精准核实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存量1002户。截至10月31日,富民县2019年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002户已全部竣工完成改造,目前已全部竣工验收,100%入住,完成2018至2019年富民县“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安全等级认定及挂牌贴挂工作,共贴挂安全房屋等级认定牌3160户。饮水安全方面: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排查。制定了《富民县2019年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完成农村饮水工程39个水质检测点,33项指标检测全部合格,水质达标率100%。社会保障兜底方面:已纳入低保进行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有243户763人;纳入特困供养进行保障的共有5人;今年来对70户贫困人口进行了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8.65万元,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208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强化数据对比,确保动态管理工作质量。认真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摸底、数据信息系统完善工作。
(六)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使用。扎实部署,统筹安排,县扶贫办召开项目库建设录入专题会议,对项目库建设录入工作做安排部署,严格项目库录入程序和要求,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的原则,县级对项目库管理负总责,实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申报项目在贫困户项目需求和贫困村项目清单基础上形成,项目分县、乡、村三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项目分类别入库,未列入扶贫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扶贫项目实施计划,对通过评审论证具备实施条件的扶贫项目,由县人民政府统一批复后组织项目实施。
(七)完善深化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扶贫工作成效。改进结对帮扶关系,注重帮扶实效,根据《昆明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四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四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接地气、查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与基层一起研究问题、破解难题,示范带动各级干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扎实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四级书记遍访贫困户工作,进一步压实“挂包帮转走访”责任机制。大力推进社会扶贫。动员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助力脱贫攻坚,持续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
(八)强化督查考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一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以及切实做好基层减负工作各项要求,制定了《富民县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建立了县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严格按照计划合并统筹开展。二是制定《关于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中深化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镇(街道)纪(工)委、县委巡察组、县级纪律作风监督员、村监委等6支队伍的监督力量,组建3个监督单元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加强对各镇(街道)和县级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6万元,占总收入的53.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21万元,占总收入的46.22%。上年数为0,主要原因 :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6万元,占总支出的59.09%;项目支出21.92万元,占总支出的40.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数为0,主要原因 :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6万元。上年数为0,主要原因 :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2万元。上年数为0,主要原因 :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09%。上年数为0,主要原因 :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接待费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预算数与追加支出决算数相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占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富民县统筹发展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16.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85万元,固定资产8.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7.8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8.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6.68 | 107.85 | 8.83 | 8.8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