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关于2020年1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关于2020年1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2月11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10月11日――10月1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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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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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50400
2020年1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关于《电气设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富生环复[2020]57号(盖章)
关于《富民荣辉采石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报告表》的批复 富生环复[2020]58号(盖章)
关于《再生棉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富生环复[2020]56号(盖章)
关于《年产3万吨钢模及爬模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富生环复[2020]60号(盖章)
关于《昆明银华工贸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装配式钢结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富生环复[2020]59号(盖章)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