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结果公示(陈建英转让给刘润龙)
陈建英领有富国用(1996)字第04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222.3平方米。2020年10月10日陈建英办理了该地块划拨补办出让手续,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R53富民县2020013)。2020年6月28日陈建英申请将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刘润龙,转让面积222.3平方米,土地转让价格为1300元/㎡,合计转让金额为288990元(贰拾捌万捌仟玖佰玖拾元整),该交易价格未低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
经初审:根据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该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1300元/平方米,不低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183元/平方米。
现将上述该宗地的转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7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富民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联系人:唐俊
联系电话:0871-68815519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