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200kt/a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200kt/a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0kt/a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工业园区大营新型建材区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内
建设单位:云南磊新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磊新环保有限公司200kt/a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产项目位于富民县工业园区大营新型建材区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内,项目租用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运行200kt/a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5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由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5日,将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租用给云南磊新环保有限公司,已建成投运。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房边设置雨水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外排地表沟道;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石灰、钛石膏、磷石膏原料堆场地面硬化、设置为彩钢瓦半密封堆场。在上料斗顶部设置喷淋降尘装置;在破碎区顶部设置喷淋降尘装置;成品库车辆运输口顶部设置喷淋降尘装置,成品库除运输口外,围挡地方使用防尘网进行封闭;对道路进行人工洒水降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磷石膏、钛石膏为二类固体废弃物。堆存场地进行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2)设置一个≥12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三、总量
固废处置率为100%。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200kt/a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200kt/a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0kta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