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富民县城北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富民县城北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民县城北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西邑村委会(翠屏路和昆路公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富民星毅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绿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富民星毅商贸有限公司富民县城北加油站项目位于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西邑村委会(翠屏路和昆路公路交叉口),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48′82.96″、北纬25°24′15.74″。加油站建设规模为三级加油站;项目预计年销售柴油2500t、汽油2500t。加油站规划总用地面积2191.23㎡,总建筑面积约1262.28㎡(其中罩棚面积300㎡,站房建筑面积962.28㎡),绿化面积499.8㎡;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油区、储油区、站房和辅助用房等。设置4座容积为30m³的储油罐(2座汽油储油罐、2座柴油储油罐),总容积为90m³(柴油折半计算)。项目总投资1056.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5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东侧绿化带内建设1个≥5m3的隔油沉淀池,建设一个容积≥6m3的化粪池,建设一套≥5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个集水井;西南侧绿化带内建设1个≥0.4m3的隔油池,建设一个容积≥6m3的事故池,加油区四周建设导流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办公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废水进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最终所有污水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和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2)油罐均设置为SF双层油罐,罐顶低于周围4m范围内的地面,并采用中性砂回填;双层储罐装设液位自动监测系统,具有油罐渗漏的监测功能;双层储罐装设的液位自动监测系统具有高液位报警功能;输油管线等均使用防渗、防腐材料;对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渗,将项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卸油、油品储存及加油作业等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³;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10mg/m³、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³。
(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有关规定的小型规模,即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其中项目临昆禄公路一侧30m范围内执行4类区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执行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设置一个≥5m2的危废暂存间,油水分离池油渣、沾油消防沙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对整个站区进行分区防渗;油罐采用双层油罐;卸油、通气、油气回收工艺管道采用无缝钢管;埋地工艺管道外表面采用防腐设计;罐区严禁存放火种和油脂、易燃易爆物,远离热源,设置“危险、禁止烟火”等标志;备有一定数量灭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状态以及防毒面具等气防设备;设计4台高液位报警仪和一套可视监控系统等。
三、总量
非甲烷总烃1.2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富民县城北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富民县城北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富民城北加油站 - 报告表(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