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市级清单第五十七项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市自然保护区周边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矿山恢复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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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富民县未划定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周边也未设置采矿权。加快推进富民县关停矿山恢复治理工作,督促持证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恢复治理。 |
整改措施 | 要求持证矿山企业全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关停矿山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开展全县矿区恢复治理工作,确保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根据云南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淘汰关闭了存在开采安全隐患矿山及严重影响群众通行安全的矿山2个。正在组件上报东村老熊洞采矿权出让计划。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阮春林 0871-68816187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富民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员及电话:阮春林,68816187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