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 www.kmf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151271190-202104-396498 主题分类: 绩效评价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4-19 11:00
名 称: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富民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富民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19 11:00 浏览次数:481
字号:[ 大 中 小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保护农民才财产权利,开展富民县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将农房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避免增加农民负担,减少重复调查、登记和资金浪费的现实需要,是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建设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体系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不动产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不动产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

2. 项目实施情况

确权登记工作自2020年7月7日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初始调查、三级认定公示及登记公示,按照云南省确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正在开展修改调整数据库汇交工作,纸质档案资料扫描归档同步进行。

3. 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按照昆财资环[2020]80号《云南省2020年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项目补助资金》、昆财资环[2020]83号《2020年昆明市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富民县农村集体土地调查工作配套经费》的安排,市、县级共配套工作经费44.6万元,配套经费已到位。

4. 组织及管理情况

①组织情况。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富民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7日成立了以唐洪发副县长为组长的富民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富民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并制定下发了《富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②项目实施流程。确权登记工作技术服务具体由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北部分院富民院及省级派驻技术单位云南省地矿测绘院富民分院承担,主要负责信息采集核对、数据库建立。

③资金拨付流程。前期开展信息采集及宣传动员,已拨付26.094万元作为启动经费;剩余待登记数据库通过省级质监审核通过后再行拨付。

(二)绩效目标

1. 总目标

确保2020年底前完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成果,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颁证率达90%以上,补充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上房屋调查,实现“应登尽登”。

2. 年度目标。

初步实现数据汇交,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日常业务,基本实现全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城乡全覆盖。

二、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通过开展本次富民县202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绩效评价,可以确保项目资金投入方获知该项目进展情况,满足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的需求,进一步确认项目组织对项目承诺的实现程度,并作为预测项目建设终结绩效的依据,作为考核工作成果和实施奖惩的依据。同时,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发现项目实施的问题,以便提前采取措施。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 绩效评价原则。

(1)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2)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4)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5)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取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 绩效评价方法。

(1)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

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许多支出项目运用因素分析法,通过不同因素的权重评比,进行综合分析。

(3)公众评判法

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 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综合本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度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及项目效益实现情况,本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8分。

(二)主要绩效

富民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于2021年2月23日完成集中审核,全县具备登记条件宗地总数为27310宗,具备登记发证条件但尚未登记的26365宗,已经完成登记945宗。通过集中审核24463宗,审核通过24323宗,登簿后完成农村不动产登记共计25268宗,登记率为92.52%。

四、 成本效益分析

(一)项目决策分析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工作的通知》中已经明确目前“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重点,即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已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且具备登记条件的,要尽快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未开展权籍调查的,要尽快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已完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但没有完成农房调查的,要尽快补充调查农房信息,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

对已登记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不变不换”原则,依法颁发的原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继续有效,不重新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已经组织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的,可以换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对于宅基地已登记、农房没有登记,群众有换发不动产权证意愿的,申请人可提交农房补充调查信息,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项目管理分析

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权籍调查要按照2014年《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2015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和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2019年印发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进行,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考虑基础条件、工作需求和经济技术可行性,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土地调查成果及有关专项成果,避免重复投入。已经完成农村地籍调查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需要补充开展房屋调查条件暂不具备的,在地籍调查成果入库的前提下,可用简便易行的调查方法,通过描述方式调查记录房屋的权利人、建筑结构、层数、面积等内容,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调成果。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法规规章规范和土地确权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维护权益”的原则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下,出台完善有关政策或指导意见,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依法确权,规范登记,为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政策支撑。

五、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整个项目顺利完成离不开领导的重视、人员的配合和技术的保障等。总体来说有四点体会,分别为领导重视是关键、部门配合是保障、集中对接是基础、严格把关是保证。

1. 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在国家、省市要求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后,富民县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刻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我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一方面加强各成员与技术服务单位的沟通对接;另一方面积极向县级人民政府汇报,加强与县财政局的联系,申请落实调查工作经费。

2. 统筹安排,多部门协作。

全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统筹安排、一查多用、分级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局各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

3. 严格把关,开展外业调查。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要求,以满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出发点,立足已有的工作基础,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调查规程和标准,借助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和数据库等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已有土地调查成果和登记成果,通过外业调查、外业测量、复核审查、内业建库,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及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房产测量以及登记发证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持了全县土地调查数据和综合监管平台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现势性,满足了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农村宅基地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了依据。但是通过绩效自我评价,也发现一些不足,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地方技术人员力量薄弱,难以保证质量。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技术性强,软件操作复杂,对技术人员要求高。县级地籍部门技术人员少,技术力量较为薄弱,对数据库管理软件的操作不够熟练,给确权调查带来了较大的困难,难以保证质量。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加大对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对项目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进行公开,一方面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另一方面对项目之间有个比较和促进。另外对项目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可进行适当的奖励,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给予适当惩罚,以激励项目的顺利完成。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得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评分细则

数据来源

一、项目决策(20分)

1项目立项(10)

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4

4

考察项目与部门中长期目标是否匹配。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否明确设定,得2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2分。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

2.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考察项目是否符合政府相关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

符合,得满分;不符合,不得分。

政府相关规划、决策、批复

3.项目立项规范性。

3

3

考察项目是否与部门职责密切相关。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部门职责文件

2项目目标(10)

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5

5

考察设定的绩效目标是是否与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是否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是否与年度预算相匹配。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绩效目标申报表、立项申请、批复文件

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5

5

考察是否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是否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对应。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绩效目标申报表、立项申请、批复文件、年度工作任务

二、项目管理(20分)

1投入管理(4)

1.预算编制合理性

2

2

考察预算编制是否充分、合理,预计项目支出是否完整反应。

合理得满分;存在一项不合理,扣0.5分,扣完为止。

预算批复。

2.预算执行率

2

2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预算执行率95%以上,得满分;低于95%,每下降1%扣权重的1%;预算执行率60%以下,不计分。

绩效目标申报表、支付指令、合同、财务凭证

2.财务管理(6)

1.资金使用情况

3

3

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合规,得满分;存在一项不合规,扣1分,扣完为止。

绩效目标申报表、支付指令,合同、财务凭证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考察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

a.是否已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b.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所有条件,得满分; 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实施(10)

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5

5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订的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和有效。

制订制度或采取措施,得满分;制度不完善或措施不明确,得权重的60%;没有相关制度或措施,不得分。

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访谈、现场调查

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5

5

考察项目实施单位制订的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有效执行,得满分;部分执行,得权重的60%;未执行,不得分。

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现场调查。

三、项目绩效(60分)

1.项目产出(30分

1.数量指标

8

8

根据该项目实际,考察产出数量的实际完成情况。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和计划产出数计算得分。

根据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

2.质量指标

8

7

根据该项目实际,考察项目质量应达到的行业标准。

对照绩效目标、行业标准计算得分。

根据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

3.时效指标

7

7

根据该项目实际,考察项目的实际完成时间。

对照绩效目标、按项目的实际完成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计算得分。

根据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

4.成本指标

7

7

根据该项目实际,考察项目总成本和单项成本。

照绩效目标、按项目的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计算得分。

根据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

2.项目效益(30分)

1.经济效益

3

3

根据项目实际,考察项目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根据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

2.社会效益

20

20

根据项目实际,考察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根据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

3.生态效益

2

2

根据项目实际,考察项目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生态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根据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

4.服务对象满意度

5

4

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

问卷调查、访谈

合 计

100

98

评价等次:实际得分(S)≥90,优秀;90>S≥80,良好;80>S≥60,合格;S<60,不合格。

版权所有:富民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40002

主办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88号 信息公开办电话:68811833 技术服务电话:68810808

滇ICP备20000783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