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庄镇多宜甲村委会多宜甲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款庄镇多宜甲村委会多宜甲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款庄镇根据《云南省农业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财预〔2016〕36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的通知》(昆财预〔2016〕168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的通知》(昆财预〔2017〕163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富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项目的通知》(富农办通〔2018〕3号)文件要求,结合款庄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开展情况,热水村委会香山龙村在此项工作中树立大局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经款庄镇党委、政府研究为鼓励先进,决定将我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资金用于多宜甲村提升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努力把多宜甲村建设成为“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2.项目实施情况。
为使项目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项目办,由姚文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该项目于2019年1月16日实施,2019年3月2日完工,2019年3月7日镇级验收。建设内容为:在多宜甲村两头分别新建两座污水氧化池,每座200立方米,两座共计400立方米,用于对多宜甲村的污水收集、沉淀、氧化进行处理,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项目总投资 13.3万元,农业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资金12万元,村民投工投劳,村集体出资 1.3万元。农业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资金12万元,于2020年底拨到款庄镇政府资金账户,2020年项目资金未能拨付给施工方,原因是资金拨付,需要通过镇上镇长办公会、党委会、及相关的审批流程,项目资金于2021年1月6日拨付给施工方。
4.组织及管理情况。
成立了款庄镇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定项目村,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工作。项目批准实施后由款庄镇人民政府择优选择施工队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的拨付根据《云南省农业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县财政局和款庄镇资金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严格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资金下达后由款庄镇人民政府拨入项目资金账户,按照项目资金报账制,严格资金审批,专款专用。由项目中标单位提供相关申请、凭据,经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工程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给施工方。款庄镇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长期跟踪监管。
(二)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对多宜甲村的污水收集、沉淀、氧化进行处理,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在多宜甲村入村、出村处分别新建两座污水氧化池,每座200立方米,两座共计400立方米。投资13.3万元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2)效果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对多宜甲村的污水收集、沉淀、氧化进行处理,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使百姓居住生活品质得到有力提升,同时,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提升了项目所在地基层干部工作效率,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拥护,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
2.绩效评价方法。
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中所采用的方法。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富民县款庄镇多宜甲村委会多宜甲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项目自评分96分,优秀。我镇将不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绩效评价组织开展情况纳入镇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项目资金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主要绩效。
项目的实施,为群众提供了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唤醒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激发群众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进一步拉近了干部和群众的距离,树立干部在群众心中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形象,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干事创业,无私奉献的凝聚力,提升了基层组织的公共服务水平。
四、成本效益分析。
款庄镇2020年底收到多宜甲村委会多宜甲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项目资金12万元,已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并于2021年1月6日拨付给施工方,项目由款庄镇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管理,项目批准实施后由款庄镇人民政府择优选择施工队组织项目的实施,根据《云南省农业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项目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资金下达后由镇人民政府拨入资金专户,按照资金报账制,严格资金审批,专款专用。由项目中标单位提供申请、相关凭据,款庄镇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工程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款庄镇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长期跟踪监管。项目按实施方案和批复内容进行了建设,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二)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还不完善。
2.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偏低。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
2.是对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