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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104-397111 主题分类: 绩效评价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4-21 09:21
名 称: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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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21 09:21 浏览次数: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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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是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国家从2016年起,在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时,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地区倾斜。富民县在落实退耕还草任务时,重点向苹果种植大户(企业、合作社)永定、罗免集聚区倾斜, 充分发挥退耕还草政策对草原生态的保护、优质苹果园生态环境改善,草原生态景观建立,草食畜牧业发展,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抢抓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的有利机遇,按照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定的范围和对象,认真研究,在充分调查并解决当地群众生计的基础上,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提出退耕还林还草的需求。按照重点以25度以上坡耕地集中连片实施退耕还草,组织开展群众意愿调查,自下而上,加强统筹协调,科学提出本地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按照“农民(企业、合作社)自愿,政府引导,整合社会资本参与;尊重规律,因地制宜;严格范围,稳步推进;加强监管,确保质量;突出重点,培植产业;集中治理,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开展开展退耕还草项目实施,美化环境、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达到习近平总书记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目标。

2、项目实施情况

为做好富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由富民县农业局牵头,联合林业、国土、发改、财政等部门,多次对项目实施地进行现场勘查认定工作,由富民县农业局编制了《富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报市级批复,在富民县实施退耕还草1000亩,项目期限为三年(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第一年补助60万元(其中:种苗化肥15万元、种草补助45万元),第三年补助40万元。项目由富民县农业局牵头于2018年4月组织开展了实施工作,8月完成种苗、化肥购买发放、技术培训、作业设计、种草1000亩及草地管理监测等建设内容。为做好该项目的第一年、第二年的退耕还草补助兑现工作,由富民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级五部门人员,并聘请省、市相关领导(第一年)、专家分别于2018年12月7日、2020年10月23日开展富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项目的两次县级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组听取项目组工作汇报,查阅项目台账资料,深入到三家项目实施单位退耕还草现场,经过实地检查核实种草面积及草的长势、覆盖度评估、产草量测产等,向种植户询问种草的具体实施情况、草地的管理、刈割利用方式、科学施肥,查看了退耕还草的相关台账资料后。在验收会议上,省、市领导及专家,对富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完成情况供予了高度评价。验收组按验收程序和验收办法,一致认为“项目完成了实施方案及合同规定的建设内容,资料完整、工程质量较好,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符合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家农业部退耕还草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农牧〔2016〕65号)要求,两次验收以县级验收为主,项目二次通过项目组检查验收工作。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文件):一是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昆财建〔2018〕56号)文件通知,下达资金15万元;二是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18〕131号),下达补助资金45万元。三是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0〕11号)文件,下达资金40万元。

(2)补助资金兑现及使用情况:一是第一次购买草籽、化肥等种苗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支出13.6万元。其中:购买草籽9万元、购买化肥4.6万元,结余资金1.4万元,为保障三年项目顺利验收,对死亡草地进行补种工作,第二次富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利用结余资金1.4万元,办理了审批手续,购买鸭茅130千克、多年生黑麦草240千克、白三叶130千克,累计购买发放草籽3500千克(其中:购买鸭茅1330千克、多年生黑麦草1440千克、白三叶730千克),两次购买种苗补助资金15万元;三是项目补助兑现支出:项目经过验收后,富民县农业局,对三家项目实施单位完成2018年退耕还草项目第一年验收情况及按照补助面积、兑现金额、办法等在项目所在地的永定街道办龙马村委会、拖担村委会、罗免镇的西核村委会及富民树美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进行补助兑现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及时办理项目的补助兑现工作。此次兑现补助面积1000亩,为第一年补助兑现,每亩兑现还草补助450元/亩,共计兑现金额45万元。其中:云南毓秀苹果种植有限公司兑现补助面积600亩,兑现金额27万元;富民树美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兑现补助面积300亩,兑现金额13.5万元;罗免镇西核村委会白沙箐村胡朝荣兑现补助面积100亩,兑现金额4.5万元。第二次补助兑现情况是2020年10月23日经过验收,分别在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合作社)进行7天公示无异议后,及时进行了兑现资金审批及兑现工作。此次兑现的合格面积1000亩补助,每亩补助400元,共计兑现资金40万元。其中:云南毓秀苹果种植有限公司兑现补助面积600亩,兑现金额24万元;富民树美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兑现补助面积300亩,兑现金额12万元;罗免镇西核村委会白沙箐村胡朝荣兑现补助面积100亩,兑现金额4万元。

以上三项共计使用资金100万元,一是用于第一年项目实施草地种苗购买支出15万元,其中:购买化肥支出4.6万元;购买草籽支出10.4万元(二次购买);二是第一次兑现退耕还草补助45万元;三是第二次兑现退耕还草补助40万元。

项目补助兑现办法:由项目单位实施单位开具发票,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把补助资金通过银行转入项目实施单位的银行账户及个人银行卡完成兑现工作。

4、组织及管理情况

(1)组织保障。为确保富民退耕还草项目工程的圆满完成,成立由县农业局局长为组长,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永定街道、罗免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宏观调控,项目经营发展方向的决策,投资审定和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为退耕还草项目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2)项目街道、镇成立退耕还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明确职责、明确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力做好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工作。

(3)、对退耕还草地块进行选择、审核及确认,并进行了公示

由富民县农业局牵头,由林业、土地、发改、财政等部门深入实地现场勘查,对项目实施的地块性质,是否符合退耕还草的要求进行确认,并在所在村社进行为期7天公示,无异议列为项目实施单位(户)。

(4)制定方案,经过评审并获得项目批复由县农业局制定《富民县2018年退耕还草项目实施方案》报市级评审批复。

(5)签订合同与责任书:在企业(合作社、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由企业(合作社、农户)向当地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退耕还草的申请:实施退耕还草的项目实施单位与镇(街道)人民政府签订了退耕还草合同;县人民政府与退耕还草的镇(街道)人民政府签订了退耕还草“责任书”。

(6)项目组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土地耕作,提前做好退耕还草的准备工作。

(7)项目组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办理购买退耕还草的草籽、化肥下发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业局对所购草籽开展发芽率实验测定,确保草籽的出苗率及种草的最佳季节实施种草。

(8)进行种草作业设计:在开展种草前,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种草作业技术设计。

(9)开展种草技术培训:为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组在种草时,分别到三家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退耕还草现场技术培训,使项目实施单位掌握种草的各项技术要求,规范种草,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10)做好种草技术指导及草地监管工作:一是项目组做好项目实施单位所种草的施肥、除草、防虫等中耕管理检查指导工作,确保草的生长管理工作,使退耕还草取得实效;二是定期加强退耕还草监测及产草量测定;三是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对草的利用和刈割,发挥退耕还草的经济效益。

(11)组织多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分别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级五部门人员,对深入项目实施现场核定草地面积、检查草的长势、草地覆盖度、产草量测、查阅资料等分别于2018年12月7日、2020年10月23日对该项目进行第一年和第二检查验收工作。

(12)完成补助兑现工作:项目经过验收后,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对三家项目实施单位完成2018年退耕还草验收情况及按照补助面积、兑现金额、办法等在政务网、项目所在地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及时办理项目的补助兑现工作。此次项目兑现补助面积1000亩,为第一年、第三年第二次足额补助兑现工作,共计兑现补助资金100万元(包括购买草籽、化肥15万元)。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富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项目总目标是完成退耕还草1000亩。其中:云南毓秀苹果种植有限公司承担完成600亩、富民树美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承担完成300亩、 罗免镇西核村委会白沙箐村胡朝荣承担完成100亩; 三块地均属于非基本农田、林地,属于山坡地。通过项目实施,达到退耕还草1000亩。

2. 年度目标。截止2018年8月30日,富民县农业局全面完成1000亩退耕还草的作业设计、草籽化肥购买发放、种草现场培训、种草指导与检查、草原监测管理。于2018年12月完成第一年的项目检查验收及第一次补助兑现工作。于2020年11月完成项目第三年检查验收及第二补助兑现工作。

3.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目标

A、数量指标:2018年年末完成退耕还草1000亩,完成率100%,平均亩产鲜草1800千克以上,与计划无差异。2020年检查验收草地合格面积1000亩,合格率100%,平均亩产鲜草3000千克以上。

B、质量指标:2018年草地95%草生长高度在45厘米以上,草地覆盖率大于84%以上;2020年90%牧草生长高度在40厘米以上。

C、时效指标:2018年12月至2020年12月。

(2)效果目标

A、社会化效益: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到本年末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示范带动50人利用退耕还草资源从事养牛、羊草食畜牧业发展,带动就业活动,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B、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到本年末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退耕还草的草地具有绿化美化环境,成为一道美丽景观,同时具有涵养水分(30%),防止水土流失、防止土地沙化、荒漠化、调节当地气候等,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为富民优质苹果生产、农旅融合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在富民县2018年退耕还草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实施,项目实施工作中规范管理、严格实施方案和建设内容,严格技术工程和作业流程,到2018年12月富民县完成1000亩退耕还草任务,经多次监测评价,三块草地平均亩产鲜草1800千克,草的生长平均高度为30—45厘米,草地覆盖度达90%以上。完成产出目标,实现效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生态及经济效益。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兑现公示及三家项目单位补助兑现工作。同时对该项目进行工作经验总结:一是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合理,规范;二是项目成本支出基本合理,支出真实,做到实事求是,严格资金的管理、审批手续、使用方向和使用途径,具有可控制性;三是使用效率高,使用效果明显;四是建设内容符合当地实际,技术操作简便,便于在实际工作中实施;五是存在问题:一是退耕还草地块选择要求高,难度较大,项目实施难度大,给项目组造成压力较大;二是农户认为补助没有退耕还林补助高,农户参与积极性不高;三是在富民县乃至云南的大部分地方由于12月至来年1—5月气候十分干燥,加之山地的保水性差,草的死亡率较高。建议:1、有选择地选择适合退耕还草的县市区开展此项工作,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2、以果园种草为主,效果明显。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富民县2018年退耕还草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指标体系设置科学、规范,评价过程公开公正、绩效指标体系围绕退耕还草项目实施建设内容,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使用、政策兑现,管理流程,种草合格面积、草的生长、产草量、覆盖度等生产指标及草地监管,退耕还草效果及其社会、生态、经济效益评价等原则进行设置。

2.绩效评价方法。采用退耕还草后草的生长高度、产草量测产、草地利用现状(放牧、刈割)、涵养水分、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观察测定等数据收集整理计算及走访农户、开展实地调查等方法进行社会、生态、经济效益等综合分析,进行绩效评价。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该项目评价结果为合格。

(二)主要绩效

1.产出目标

(1)按照数量指标分析,第一年平均每亩产草量1800千克;第二年平均每亩产草量3000千克,平均每亩产年产草量(一个生长周期)2400千克,1000亩草地一年共计产草量2400000千克,每千克价值0.3元,计合人民币72万元,每亩增收720元,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如果这些草全部用于饲养草食畜禽,经济效益更好。

(2)按照质量指标分析:草高度40厘米、草地覆盖率90%以上,对于绿化环,涵养水分、防止水土流失,具有较好生态效益。

2、效果目标。示范带动50人就业,农民满意度达到98%以上、通过项目实施,超过了年度绩效评价考核目标。

四、成本效益分析。

富民县2018年退耕还草项目资金100万元,2018年下拨财政资金60万元。其中:15万元用于退耕还草种苗补助,即购买化肥、草籽费用支出,所购化肥、草籽已经发放给三家项目实施单位、平均每亩补助150元;45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草第一年的补助兑现,平均每亩兑现450元,已经兑现给三家项目承担单位。第三年第二次补助兑现40万元,于2020年12份9日以前已足额兑现给三家项目单位。按照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方向支出资金100万元,没有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用途,支出结构结构相对合理;在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及财务审批制度,在化肥、草籽购买上,严格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在补助资金兑付工作中,项目经过验收,兑现公示7天无异议,兑付到三家项目实施单位账户上。项目资金没有节约、资金使用效果明显,绩效考核指标没有变化,满意度调查98%以上;如果按照退耕还草后草场产草量测算,充分利用好草场牧草,一年可创产值72万元,两年不到可收回投资,扣除每年草地管理成本20万元,预计每年还可获得50万元左右收益,每亩有500元产值。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由县农业局牵头,多部门联合确认退耕还草土地的性质:由富民县农业局、富民县发改局等5部门结合富民县实际,重点以25度以上为主坡地作为富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的实施用地,对土地性质确认。

2、编制了《富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按照编制原则和依据及发展思路,政府引导,企业自愿,重点在25度以上坡耕地。兼顾需要和可能,合理安排退耕还草的规模和进度。由富民县农业局按照编制的要求,结合富民县的实际情况及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地块特点进行了规划,报县发改局、土地局、林业局、财政局等部门进行意见反馈,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并上报市级审核批准。

3、按照《富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上报请昆明市农业局、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林业局、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审批,经过市农业局会同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进行审查(评审),于2018年6月22日《富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五部门的批复。

4、办理了相关手续:一是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由农户向当地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退耕还草的申请:二是实施退耕还草的项目实施单位与镇(街道)人民政府签订了退耕还草合同:三是县人民政府与退耕还草的镇(街道)人民政府签订了退耕还草“责任书”;四是聘请了有资质的单位(公司)进行了退耕还草的“作业设计”;五是农业局开展了退耕还草现场培训三期,使项目实施单位掌握种草的相关技术及政策扶持;六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采购、及时发放草籽及化肥,在雨水季节来临之际,及时开展退耕还草的工作。

5、强化技术指导,及时开展退耕还草的种植工作。

6、强化退耕还草后续监管工作。种草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局为确保所种草地发挥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技术人员经常深入到三家项目实施单位,实地检查草的生长情况、杂草及虫害的危害等,一有异常情况,及时通报项目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除杂、灭虫等工作,同时,适时检查草的覆盖度、草的高度及产草量测定工作,指导项目实施单位科学利用好草地资源,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

7、按照省、市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富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的相关信息。

8、及时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按照《富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工程实施方》及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家农业部退耕还草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农牧〔2016〕65号)要求,由富民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五部门,开展了项目第一年和第三年的县级验收工作(在第一年的验收工作中邀请省市领导专家现场指导),签署了第一年和第三的项目验收意见。

9、对项目补助资金兑现进行公示:项目验收后,为做好项目的补助兑现工作,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对富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兑现工作进行了公示:一是上传在富民县政务网进行公示;二是在三家项目单位所在永定街道的龙马、拖担的村委会,罗免镇的西核村委会及富民树美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经过公示,在公示期内无任何异议。

10、及时兑现了项目补助资金:补助兑现经过公示7天无异议后,及时进行了兑现资金审批及兑现工作。项目补助资金兑现分二次兑现:即2018年第一次验收后,合格面积1000亩,合格率100%,每亩补助450元,共计兑现资金45万元。2020年10月23日由县级多部门组成检查验收组进行项目实施第三年第二次验收,合格面积1000亩,合格率100%,每亩补助400元,兑现资金40万元,并于2020年12月9日前完成兑现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退耕还草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申报、审批手续复杂,程序较多,加之,富民县也是第一次开展此项工作,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退耕还草政策、主要做法不十分清楚,工作中存在思路不清,政策掌握不全面,在地块的选择上反复较大,在此过程中影响了种草的最佳季节开展,对草的生长有一定的影响。

2、由于退耕还草要求高。政策性强,与退耕还林相比补助低,地块零星分散,加之富民除雨水季节外,干旱季节较长,操作难度大。许多农户(企业)还不愿意拿来还草,给项目的实施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3、杂草薅除难度大:由于富民雨水季大多集中在7—9月份,降雨量大,雨量充沛,加之果园土地肥沃,杂草滋生较重,退耕还草面积大,仅靠人工薅除杂草,难度较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还草的生长速度和产量。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退耕还草部门要有选择性的开展,云南大部分地区干旱季节较长,对草的成活率、生长速度影响较大,建议以还林为主。

2、退耕还草涉及部门较多,政策性强,手续繁杂,加之,许多县区没有搞过,对退耕还草没有经验,建议省、市部门加强指导与技术培训,通过还草的规范性及政策性认识。

3、退耕还草如果没有企业(合作社)参与,农户一家一户的来还草,工作量大,可变因素较多,种植不规范,不能形成规模和整体环境、景观效益,不能产生较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议以还林为主。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得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评分细则

数据来源

一、项目决策(20分)

1项目立项(10)

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4

4

考察项目与部门中长期目标是否匹配。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否明确设定,得2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2分。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

2.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考察项目是否符合政府相关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

符合,得满分;不符合,不得分。

政府相关规划、决策、批复

3.项目立项规范性。

3

3

考察项目是否与部门职责密切相关。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部门职责文件

2项目目标(10)

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5

4

考察设定的绩效目标是是否与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是否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是否与年度预算相匹配。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绩效目标申报表、立项申请、批复文件

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5

4

考察是否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是否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对应。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绩效目标申报表、立项申请、批复文件、年度工作任务

二、项目管理(20分)

1投入管理(4)

1.预算编制合理性

2

2

考察预算编制是否充分、合理,预计项目支出是否完整反应。

合理得满分;存在一项不合理,扣0.5分,扣完为止。

预算批复。

2.预算执行率

2

2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预算执行率95%以上,得满分;低于95%,每下降1%扣权重的1%;预算执行率60%以下,不计分。

绩效目标申报表、支付指令、合同、财务凭证

2.财务管理(6)

1.资金使用情况

3

3

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合规,得满分;存在一项不合规,扣1分,扣完为止。

绩效目标申报表、支付指令,合同、财务凭证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考察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

a.是否已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b.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所有条件,得满分; 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实施(10)

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5

5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订的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和有效。

制订制度或采取措施,得满分;制度不完善或措施不明确,得权重的60%;没有相关制度或措施,不得分。

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访谈、现场调查

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5

4

考察项目实施单位制订的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有效执行,得满分;部分执行,得权重的60%;未执行,不得分。

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现场调查。

三、项目绩效(60分)

1.项目产出(30分

1.数量指标

8

8

根据该项目实际,考察产出数量的实际完成情况。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和计划产出数计算得分。

根据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

2.质量指标

8

8

根据该项目实际,考察项目质量应达到的行业标准。

对照绩效目标、行业标准计算得分。

根据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

3.时效指标

7

7

根据该项目实际,考察项目的实际完成时间。

对照绩效目标、按项目的实际完成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计算得分。

根据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

4.成本指标

7

7

根据该项目实际,考察项目总成本和单项成本。

照绩效目标、按项目的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计算得分。

根据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

2.项目效益(30分)

1.经济效益

3

2

根据项目实际,考察项目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根据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

2.社会效益

20

19

根据项目实际,考察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根据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

3.生态效益

2

2

根据项目实际,考察项目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生态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根据绩效目标及相关资料。

4.服务对象满意度

5

5

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

问卷调查、访谈

合 计

100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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