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豆腐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豆腐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豆腐加工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富民东元食品园
建设单位:云南星桥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环评单位:昆明绿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星桥食品有限公司豆腐加工技改项目位于昆明市富民东元食品园,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东经102°33′24.14″,北纬25°13′23.45″。本次改扩建充分依托云南星桥食品有限公司已有的生产厂房进行生产,新增一条豆制品生产线。建成后年产豆腐730t/a。改扩建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改扩建项目施工期仅涉及厂房内部改造及设备安装。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黄豆浸泡、清洗废水,压制废水,厂房、设备清洗废水,磨浆水及生活废水依托原有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汇入富民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改扩建项目所需蒸汽依托原有锅炉。豆渣堆放于豆渣坊内,日产日清,厂界异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有关规定的小型规模,即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0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豆渣、不合格产品暂存于豆渣坊内,收集后出售给富民绿宇养殖场,日产日清。
(2)废弃剥布和废包装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三、总量
本次改扩建新增废水排放量为0.1763万t/a,其中COD0.353t/a,NH3-N0.0005t/a,总磷0.0084t/a。
改扩建后废水排放总量为2.9363万t/a,其中COD5.873t/a,NH3-N0.0085t/a,总磷0.1404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豆腐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豆腐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星桥豆腐加工技改项目环评表(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