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属地党委和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支持,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现有生态环境保护许可等职能上交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分局具体职责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职责执行。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1.空气质量。2020年,富民县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57天,其中:优级天数222天,良级天数13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达到目标任务考核要求。
2.水环境质量。2020年,螳螂川—普渡河国控地表水断面富民大桥年均值已达Ⅴ类水标准,出境断面宜格电站年均值已达Ⅳ类水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拖担水库、石楼梯测点每月一次监测和龙闸坝水库、黄坡水库、新桥水库每半年一次的监测任务,100%达到Ⅱ类水标准。富民县2020年水质达标率100%。
(二)坚持高位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高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生态环境专题会议1次,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召集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4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次,县委常委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2次,县长现场调研1次,副县长现场督促5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5次批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目督办分别将长江经济带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纳入督办。县人民政府还把水体环境保护相关情况纳入党组会研究和中心组学习内容。
2.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一是石坝、烂泥田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投资200万元完成新建入户收集管1480m、污水管3328m、2套10m3/d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二是螳螂川沿岸复合污染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安全利用技术应用试点项目,项目投资600万元,示范区面积360亩;三是螳螂川富民大桥断面水环境达标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投资1亿元,北京大学编制的《螳螂川富民大桥断面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通过县委、县政府审核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按程序开展了工程招标及工程建设推进工作,目前,六个工程标段正常施工,总体进度达80%。四是麦场、则核农村污水整治工程。2020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240万对麦场、则核两个村委会进行农村污水整治,该项目已经完工,进入收尾验收阶段。
3.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储备。一是开展《富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台账建立,完成《富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于6月17日市级组织评审,2020年11月2日(富政通〔2020〕27号)文件印发执行。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储备,完成了《昆明市富民县整村推进农村污水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需建设143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总投资9800万元,项目已立项并申报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与县发改、水务等部门紧密配合积极争取申报金沙江支流普渡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中央预算内补助地方专债资金13亿元。
4.生态文明和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官方微博和重点工作通报政务网平台推送生态文明理念、保护环境国策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发布官方微博信息546条,重点工作通报网公开政务信息409条。
(三)源头控制,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进展
1.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加强水泥行业减排管理,华新水泥投运率100%,综合脱销率73.96%,金锐水泥投运率100%,综合脱销率68%。圆满完成富民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共完成核发排污许可63家,其中:重点管理23家,简化管理40家。排污登记381家。完成2019年富民县环境统计,纳入统计企业数47家。二是加大扬尘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16人次,对县城周边非煤矿山、采石场、钛白粉厂、磨粉厂、建筑工地等易产生扬尘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召开专题会3次、发放告知书80余份,检查相关企业78家次,督促整改问题6个。同时,对部分厂区存在原辅材料未覆盖、道路洒水抑尘不到位的,现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六个100%”采取围挡、覆盖、洒水、硬化、清扫、冲洗等有效措施进行立行立改。对涉嫌环境违法的3家企业立案3查处,累计处罚金额24万元。三是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富民县和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钛渣厂完成电炉烟气除尘改造及厂区无组织粉尘整治。完成2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四是推进汽车维修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督促汽修行业完善审批手续,共审批汽车修理厂8个,备案12个,并对在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等进行有组织排放,通过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监管,2020年富民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共处理水量251.48万吨,化学需氧量平均进水浓度196.79毫克/升,氨氮平均进水浓度17毫克/升,化学需氧量削减454.27吨,氨氮削减40.36吨,100%完成减排任务。完成大营街道新桥水库水源地、赤鹫镇龙潭口水源地、款庄镇抗旱应急工程3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完成罗免镇龙闸坝水库、东村镇中民龙潭、南部抗旱深井、款庄镇青平水库、散旦镇门前地龙洞5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
3.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尾矿库污染防治,督促辖区内14家尾矿库完成污染防治方案编制,按照“一库一策”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经排查,纳入2013年统计的2家涉重金属企业,昆明锐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已拆除生产设备,富民县宏宇实业有限公司处于长期停产状态,100%完成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3%目标。对3家涉重金属企业开展第二批排查,经现场检查,企业均环保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达标,无组织排放正常,不存在“散乱污”情况。完成21家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设施改造。二是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组织对辖区内产生危险废物的6家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率100%,其中: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纳入省市级重点监管的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达标;县内6家经营处置企业,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率100%。
4.源头控制,严格项目准入。建立完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推行规划环评,严把项目准入关,对高污染、高能耗、排放量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淘汰限制类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环评。2020年完成符合审批条件的建设项目28个、承诺制审批9个,共计37个,其中:工业类项目29个,社会服务、基础设施8个,主要以机械加工、建材、食品行业为主,项目总投资68771.91万元(环保投资2206.05万元),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办结环境影响后评价3件,登记表项目完成网上备案182个。严格实行联勘联审制,完成18家矿山联勘联审。
(四)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1.生态环境执法工作。2020年,出动436人次,检查企业179家次,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110件,其中责令改正58件,实施行政处罚52件,累计处罚金额528万元,已全面完成市级下达实施行政处罚50件、500万元的目标任务,其中: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年内共计实施免于处罚2件,减轻处罚12件,累计减轻处罚金额156.75万元。2020年,我县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故。
2.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认真履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2020年整改任务清单》,对推进缓慢整改项提醒催办,上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9次,完成了2件云南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市级验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涉及富民县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2017年省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共计50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交办件整改情况:截止目前,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2017年省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投述问题整改任务共计47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
3.环境信访投诉处理。2020年,共受理环境保护类信访、投诉案件51件,办结51件,其中涉废水影响共6件、废气13件、工业企业和建筑噪声18件,固体废物1件,其他13件。受理率100%,处理率100%。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污染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了社会稳定。
4.辐射源监督管理。2020年,对我县辖区内18家涉源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15家核与辐射应用单位,2家废旧金属熔炼单位,1家射线装置销售单位。放射源11枚,其中:Ⅳ放射源5枚,V类放射源6枚(其中5枚已暂存);射线装置19台,其中:Ⅱ类工业探伤射线机1台,Ш类医用射线装置18台;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
(五)认真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解决人民关切
1.“三磷”企业整治。市级下发“三磷”名单2家,分别是富民县云富磷酸盐有限责任公司、富民县和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排查,共查出问题6个,已经整改完成,通过市级验收。
2.“清废行动”。对生态环境部交办的13个疑似点位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其中:1个点位为生态环境部列入挂牌督办。根据存在的问题,我县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实施行政处罚30万元。按照时限要求,严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企业已投入整改资金1100万元并完成整改,6月11日通过市级专家组验收,8月21日通过省级验收销号。
3.“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警示片反馈问题共涉及富民县两家企业的4个问题,其中:富民世翔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已计划开展无组织、有组织排放监测;磷石膏堆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市级验收销号;其中:富民万达实业有限公司扬尘及淋溶水污染严重的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废气排放口和厂界无组织排放已达到排放标准,并通过省、市级验收销号。
4.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确保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据系统统计:2020年至今共完成32家危废产生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通过44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年度申报登记,辖区内转移危险废物1399.56吨,转出辖区2406.66吨,移出辖区183.14吨(跨省),转入辖区22436.60吨。
5.组织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县纳入全面普查对象的数量共544家,其中工业企业358家、规模畜禽养殖场54家、生活源锅炉3台、入河(海)排污口30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个、加油站21家,油品运输企业1家,行政村73个;本次普查我县聘用“两员”共46人(含农业源“两员”),其中普查指导员25人(含农业源普查指导员4人),普查员21人(含农业源普查员7人)。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20年5月22日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2.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XX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5.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8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4.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912.12万元,主要原因去年有1.1亿元的中央水污染专项资金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19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29万元,占总支出的14.96%;项目支出2,719.78万元,占总支出的85.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608.3万元,主要原因中央水污染专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8.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72万元,主要原因今年垂改后决算合并为局机关、监测站与执法大队,去年只包含局机关一家。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0.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9.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8.72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有中央水污染等重大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监察办案补助经费20万元,环保督察工作经费50万元,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经费15万元,办公内网建设及改建经费6.6万元,监测工作经费10万元,法律咨询经费5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经费2167.11万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经费203.6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补助资金2442.4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29%。与上年对比增加12.41万元,垂改后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2%。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类各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82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38万元,下降-74.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8万元,下降-7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坚决压缩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63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存在2018年应付未付支出,导致运行费用增加幅度较大,2020年严格执行例行节约,压缩各项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管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费,福利费,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部门资产总额9978.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47.62万元,固定资产130.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0.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49.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978.26 | 9847.62 | 130.42 | 130.42 | 0.22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0151088900_“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0151088900_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