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信访局关于富民县审计局对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
富民县信访局关于富民县审计局对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
富民县审计局:
根据《云南省富民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富审报〔2021〕)9号》的要求,县信访局认真按照审计评价意见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对“存在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存量资金未缴财政统筹、违规将财政预算资金转入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等三个问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立行立改
信访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决把此次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针对审计反馈的1个评价意见和3个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二、整改情况
(一)往来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经审计,2020年末,县信访局账面反映: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反映2015年财政调整科目挂账100042元,截至2020年末未清理,责令你单位对往来挂账进行清理。
以上问题,并不是信访局自身问题,而是富民县国库资金调配问题,经与县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国库科对接,只能是县财政财力许可的情况下,才能对本单位往来科目挂账100042元进行清理。
(二)存量资金未缴财政统筹的问题。
经审计,2020年末,县信访局账面反映: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结余昆财行(2019)285号2019年省级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30000元未缴入县财政纳入统筹,责令你单位与县财政对接,将未缴存量资金缴入县财政统筹。
经核实,2019年省级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30000元,是2019年初县信访局为信访人张××申报的信访问题补助金,当年12月底资金才到账。2018年7月,为化解张××信访问题,经责任单位申请,县信访联席会议决定,用往年余留的信访问题补助金30000元提前垫付给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兑现给张××。故2019年12月到账的省级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30000元结转至2021年,以下拨时间来算,实际应该到2021年12月才满2年,但该款项已由县信访局用往年余留的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垫付。针对审计中提出这30000万元存量资金未缴县财政统筹的问题,经与县财政局国库科对接,我局于2021年9月9日将2019年省级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30000元全部划拨至富民县财政局账户。
(三)违规将财政预算资金转入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的问题。
2020年,县信访局账面反映转入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资金,上年余额91490元,本年转入126997.08元,本年转出支用67377.08元,本年余额151110元。其行为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七)“继续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得转入财政专户,坚决杜绝违规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库款转入财政专户、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的规定不相符。按照前述规定,责令你单位按规定执行。
财政预算资金转入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共有1个基本户(单位零余额账户)、专用存款账户1个(代扣代缴账户),按县财政要求,年终未清算完毕项目资金全部结转至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富民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单位零余额账户必须清零。不存在“以拨作支”方式将库款转入财政专户、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经核查,我局未按要求将财政预算资金转入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共有2笔,一笔是2019年末结余结转至2021年的省级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30000元,此款已于2021年9月9日上缴县财政国库统筹;另一笔是2020年末结余结转至2021年的到省驻京信访劝返分流专项工作经费11420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支用了5202.50元,余6217.50元,预计10月底支付完毕。在今后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及支出进度,确保各项资金及时拨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预算安排的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情况发生。
三、整改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信访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提出工作要求,加强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各项制度、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切实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整改成效推进财务规范化建设。
(一)认真落实各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财会〔2019〕13号)文件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
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严格落实资金用途,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各项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必须符合财务管理使用规定和标准,认真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合理使用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和资金使用效益。
富民县信访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