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第一批单位名单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64号)和《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对2020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未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符合相关规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无严重违法、经营异常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我县企业均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经富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情况进行初核并结合市场监督管理、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确定以下220家单位符合今年稳岗返还申报条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若对本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25日前与富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联系。
联系人:陈艳琼
联系电话:68810210
附件:《富民县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第一批公示名单》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