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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110-55958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0-20 09:18
名 称: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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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20 09:18 浏览次数: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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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发展、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及林业产业发展和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绿化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组织实施全县绿化发展规划并依法监督;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计划,组织实施培育各类公益林、商品林,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及苗木基地建设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实施林地、林权管理及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征占用林地、木材采伐、运输、检疫、林权证变更、苗木种子经营许可、大树移植、野生动物训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等行政审批、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拟定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林地沙化影响的审核。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承担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上报工作。

7.负责县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拟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调处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林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和山区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10.贯彻执行有关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市县指挥部的决定、指示,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指挥扑救工作;负责履行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的职责。

11.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执法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推广、教育及林业队伍建设。

1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树木修剪、砍伐、移栽和县城责任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地建设及园林绿地日常管理工作。

14.指导全县各镇(街道)和各单位城乡园林绿化建设和病虫害预防、预报、防治工作;指导辖区内公园、苗圃、花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加强园林绿化宣传,指导辖区各单位进行庭院绿化工作,组织开展评选先进活动。

16.综合协调全县园林绿化事务,开展城市绿化业务的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工作。

17.负责城市园林设施及的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树的普查保护与管理。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教育培训,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按时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活动,召开“三会一课”16 次、开展主题党日10 次、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组织党员观看“云岭先锋夜校”4 次、教育片2次,参加县委党校“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培训24 人。在职党员按照上级要求到大营街道大营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报告”工作;组织党员参加“学条例、在线测、见实效”活动,党总支27人通过测试。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按月收缴党费。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人,已按流程报备备案。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风建设的要求,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认真落实“两个维护”,始终紧跟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认真开展“六个严禁”和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好“三重一大”制度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局领导班子结合林业行政工作实际,切实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在局属各部门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宣传学习和教育,落实“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规定的检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的制度化、常态化。目前,在领导干部中未出现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3.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整个防火期,全县投入防灭火经费共计382.8万元,其中省级投入10万元,市级投入12.8万元,县级投入133万元,镇(街道)投入35万元,林草局自筹192万元,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入防火期后,全面细化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抓具体的组织网络,并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书)真落实五个百分之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认真摸排调查核实全县痴、呆、聋、哑、精神病“五种人”和60岁以上老年人、林区及林区边缘农地户主、林区企业和经营(施工)单位,并进行登记造册监管。今年全县共计签订各级各类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书)8000余份。全县发放、粘贴各类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材料共25.21万份,编写简报53期,悬挂防火“五彩旗”720套、布标200余条幅,书写刷新标语2100余条、集镇街天宣传16场次,手机短信、微信宣传700余次,制作了2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公益性宣传片进行播放,出动宣传车1750余台次深入村组、林区、墓地进行巡回宣传,开展中小学校森林草原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5个课时、利用村社广播每天早、中、晚进行播音宣传,宣传普及率达98%以上。全县449名护林员按照划片负责,严防死守,群防群治的网格化管理方式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在全县23个防火检查站的基础上,增加了78个临时防火检查站(卡)。进入防火期后,县纪委监委成立了3支12人的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组,适时深入镇(街道)、村社、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县林草局及时成立了7支共75人的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查组,每月对所负责的镇(街道)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促、巡查和指导工作。

整个防火期,全县发生野外违规用火4起、荒火3起、一般森林火灾1起、过火总面积164.95亩、受害森林面积9亩、森林火灾受害率0.009‰、林火当日扑灭率100%。依法取保候审火灾肇事者1人、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4人。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下达我县的指标范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4.林业生态建设工作

上级下达富民县2020年林业生态建设项目47500亩,其中:天保工程森林抚育40000亩,封山育林2000亩;省级低效林改造2000亩;市级低效林改造500亩;特色经济林果提质增效3000亩;义务植树36万株;绿化村庄20个。

截止目前,天保工程森林抚育已完成20000亩,第二批20000亩正在施工,占任务数的50%;封山育林已完成2000亩,占任务数的100%;省级低效林改造已完成2000亩,占任务数的100%;市级低效林改造已完成500亩,占任务数的100%;特色经济林果提质增效已完成3000亩,占任务数的100%;义务植树已完成40.8万株,占任务数的113.3%;绿化村庄全县共申报推荐了22个行政村,现已全部通过省级评审,认定为“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

5.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强化林地管理,对工程建设需征占用林地的,按法定程序和期限严格把关,及时审核上报。配合昆倘高速公路、滇中引水工程等建设项目完成征占用林地上报审核31件,已批复22件。其中:基础设施项目12件,经营性项目19件。我局审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2件。对报批的项目,加强审核审批前的现场查验和审核审批后的检查监督。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强化林木采伐监督管理。共审核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60证,采伐林木蓄积11784.07立方米,林木定额采伐未超过云南省政府下达我县“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占林地违法行为,共查处打击破坏森林违法案件62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行政案件56件。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立案查处林政案件6件,其余11件林政案件正在立案查处。开展2019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工作,2019年森林督查涉及案件总数275起,实际移交案件总数248起。目前,共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69起,森林警察大队已查处刑事案件4起,打击处理涉案单位及人员73人,行政处罚69人,刑事处罚4人。正在查处案件68起,不予立案107起。开展2020年森林核查工作,共核实99个图斑,区划340个细斑,图斑判读面积142.854公顷,现地核实图斑总面积143.7879公顷。其中,涉及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核实细斑117个,违法总面积50.8065公顷;毁林开垦细斑43个,面积23.0608公顷。涉及违法违规采伐林木细斑113个,违法总面积45.9246公顷(部分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细斑涉及违法违规采伐林木)。强化执法监督,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林业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培训活动。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市级下达我县的防治指标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2020年我县应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78.78万亩,实际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面积为78.78万亩,监测覆盖率100%。常发林业有害生物1.74万亩,监测1.74万亩,常发生区监测覆盖率100%。2020年预测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74万亩,实际发生1.60万亩,测报准确率92%。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74万亩,已防治1.6万亩,防治率92%,无公害防治1.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2020年全县应施苗木产地检疫0.86万亩,已实施苗木产地检疫0.86万亩,产地检疫率100%。

7.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公益林生态脱贫补偿。全县建档立卡户中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户的有96户318人,补偿面积1328.56亩,每年兑付补偿资金13285.6元。目前,补偿资金已划拨各镇(街道),于12月31日前完成补偿资金兑付工作。二是退耕还林项目补偿。2020年度继续巩固2017年度退耕还林及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25000亩扶贫成果。项目共涉及全县183户贫困户,总面积1139.04亩,目前,补助资金已拨付到各镇(街道),正在兑付中。是特色经济林果提质增效。实施提质增效面积3000亩,项目资金30万元,项目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3户。四是“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因领导班子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挂包帮、转走访”责任人及帮扶农户,及时开展走访,履行帮扶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力度。在原聘用2名建档立卡户为长期护林员的基础上,在各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新聘用符合条件的34人担任生态护林员,纳入护林员管理。其中:长期护林员年工资9600元/年/人。生态护林员年工资6000元/年/人。县林草局共挂包贫困户11户,贫困户中有8户符合条件被聘用为生态护林员。

8.林产业发展工作

  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多渠道提升林地利用率。为确保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头作用,对近两年通过评审的3家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进行检查。同时,根据我县林下经济发展情况,今年已扶持富民绿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展林粮间作(核桃树下种植苦荞)200余亩、富民顶峰林下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下种植食用菌(大球盖菇等)200余亩,并组织上述两家企业进行了2020年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

为充分发挥林地的利用率,从林下经济产业特色鲜明、能够发挥辐射带动及研究推广作用以及森林旅游、科普宣传等方面考虑,县林草局推荐了富民品原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富民乡村宝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我县2020年“昆明市森林庄园”的申报企业。以期用种植、养殖、旅游等多种方式,更好地带动林下经济的发展。

9.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林草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来抓,根据工作职能和结合单位疫情防控实际,及时开展了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认真履行职能,加强监管巡查。自1月23日起,由林草局部分科室、县森林警察大队和各镇(街道)林业工作站共同组成病毒防控检查小组,每天分两个工作组,出动车辆两台,10余人次对全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场所和动物交易市场每日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富民县本地苗族群众向来有捕猎和养殖野生动物的习俗,自3月5日开始,组成工作组,对永定、罗免、散旦三镇(街道)的苗族村组开展了野生动物清查行动,对涉及违法的捕猎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是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防控知识。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县林草局先后在各村委会张贴《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并向各驯养繁殖户发放《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告知书》;由主要领导带队,对全县17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7镇(街道)农贸市场和集市进行检查,发放、张贴《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及应对肺炎疫情宣传画等。并安排车辆每天在辖区内进行广播宣传。同时,利用标语、微信、手机铃声等多种方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是根据《富民县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方案》,对8个申请退出养殖的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单位共8768只(条、头)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进行处置,其中: 6088只(条)滑鼠蛇、竹鼠、豪猪、蓝孔雀灭杀后运输至大地丰源公司进行焚烧,2680条眼镜蛇用途由食用转变为药用继续养殖。已完成6088只(条、头)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按《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退出人工繁育补偿指导标准》对养殖户进行补偿,合计补偿费用共155.31万元。

10.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穿常态化扫黑除恶始终。我局充分认识常态化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常态化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到全局突出位置,与林业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20年重点着力整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林木、非法开垦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少批多占林地、未批先占林地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今年,对重点行业乱点乱象整治排查62件。其中: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立案查处56件,移交富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事立案查处6件。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接到县扫黑办移交线索12件,已按期调查办复12件。接到来信、来访、来函线索7件,办复7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富民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富民县资源林政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行政人员6人、富民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事业人员18人、富民县资源林政管理站事业人员2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GK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GK02 收入决算表

GK03 支出决算表

GK0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GK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GK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GK0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30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1.59万元,占总收入的99.6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57万元,占总收入的0.32%。与上年收入4,542.14元对比减少1,239.98万元,减少37.55%,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度因机构改革富民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独立分开,没有在林业系统,所以减少的相关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57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9.05万元,占总支出的29.31%;项目支出2,530.38万元,占总支出的70.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4,678.82元对比减少1,099.39万元,减少30.71%,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度因机构改革富民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独立分开,没有在林业系统,所以减少的相关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9.05万元,与上年1,276.16万元减少227.11万元,减少21.65%,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度因机构改革减少富民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2.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0%。人均占用公用经费为1.5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0.38万元,与上年支出3,402.66万元对比减少872.28万元,减少34.47%,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度因机构改革减少富民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的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展情况为: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3万元,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2万元,退耕现金45.60万元,其他退牧还草支出8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43.24万元,森林培育821.93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42.25万元,动植物保护156.09万元,湿地保护15万元,林业防灾减灾2.4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129.74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6.13万元,森林消防应急救援11万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1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8.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9%。与上年4,463.91万元对比,减少1,235.76万元,减少38.28%,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度因机构改革减少富民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的相关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49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3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人员退休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01万元,为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30万元,为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8.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其中:天然林保护支出5万元,为森林管护中护林人员工资支出;退耕还林支出45.60万元,为2020年度项目退耕还林补助农户资金;其他退牧还草支出8万元,为草原监测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85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8%。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66.22万元,为机关行政机关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机构支出473.13元,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森林培育621.93万元,为森林培育项目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842.25万元,为中央、省级、市级生态效益补偿农户资金支出;动植物保护156.09万元,为补助野生动物保护经费;湿地保护15万元,为监测湿地工作经费;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40万元,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支出;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29.74万元,为森林抚育项目任务支出;惠金融发展支出46.13万元,为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公益林火灾保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支出为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为省、市级森林防火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4万元,完成预算的7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的48.4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三公”经费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相关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因此减少接待费用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08万元,下降13.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8万元,下降14.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下降7.0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因机构改革减少富民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的相关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0万元,占58.68%;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占41.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2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对我局业务工作的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6万元,与上年支出332.15万元对比减少297.89万元,减少89.68%, 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县级扑火队人员人工资是计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中,而2020年由于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计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所以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专用材料费8.64万元,福利费1.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578.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9.15万元,固定资产359.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8.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28.7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78.75

219.15

359.22


95.49


263.73



0.38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8%;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2%;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GK1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GK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GK1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含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说明: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专用名词如下: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4.基本支出是行政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12400232701111

富民县林业局系统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附表2021102009015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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