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2020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富民县2020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务管理基本情况
(一)政府性债务总体情况。2020年初我县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债务余额139905万元,其中:存量债务余额95万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39810万元,2020年新增债券1504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31400万元,再融资债券19000万元;2020年偿还政府债务20898万元,其中:县级自筹偿还到期专项债券本金1870万元、存量专项债务28万元;再融资债券偿还19000万元;2020年末债务余额269407万元,其中:存量债务余额6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269340万元。
(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情况。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昆财债〔2020〕34号),批准下达我县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21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600万元,专项债务313600万元,按程序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0年12月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开。2020年末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694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178万元,专项债务265229万元,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内。
(三)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2020年申报转贷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个批次、4个项目,金额131400万元,分别是:2020年第一批次2个项目,债券资金91400万元,项目分别是:国家高原云果产业园项目85900万元、富民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500万元;第二批次2个项目,债券资金合计40000万元,分别是:富民县城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城河片区安置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0万元、富民县城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班张村片区安置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按要求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资金管理使用均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四)严格预算管理,按时缴付置换债券利息及相关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部相关债务管理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执行全口径预算管理,2020年县财政安排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发行费和代理服务费4915万元。
二、政府债务管理采取的措施
(一)认真落实政府债务管理规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及相关精神,持续深化富民县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改革;二是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的举借规模控制在批准限额内;三是加强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落实《富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富民县政府性融资债务风险防范及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政府性债务“借、用、管、还”行为,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积极筹集资金,按时偿还政府债务本息。一是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将存量债务利息全额纳入年初预算,按时支付;二是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确保今年到期置换债券偿还工作,切实维护政府诚信。
(三)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落实限额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的举借总规模控制在县人大批准的限额内。
(四)认真开展新增专项债券的申报及管理使用。一是做好专项债券申报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科学、合理有序争取地方专项债券使用规模,促进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三是认真落实到期债券利息的资金筹集,及时缴付到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