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2020年度财政预、决算收支情况 整改报告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2020年度财政预、决算收支情况
整改报告
富民县审计局:
我局对《富民县审计局关于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定稿》的回复如下:
一、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经审计,2020年末,县文旅局账面反映: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反映伽峰山 / [30003]购车款100000元;潘世伦 / [30003]购车款30000元。截至2020年末未清理。
上述行为与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财会〔2019〕13号)三、“关于单位年末暂收暂付非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单位对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及时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年末结账前,单位应当对暂收暂付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64号)第二十七条“即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建立往来款定期清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应当由预算安排支出的,要抓紧安排预算予以列支;其他财政借垫款要抓紧收回,经核实确实无法收回的,要在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按照规定核销”的规定不符。
按前述规定,责令你单位对往来挂账进行清理。
回复:2012年建账前原富民县旅游局转让债务,伽峰山借入购车款100000元,潘世伦借款(购车款)30000元,没有调账依据(备注:账目合并,但车没有合并在富民县文化体育旅游局)。
二、存量资金未缴财政统筹
经审计,2020年末,县文旅局账面反映:财政拨款结转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累计结转2782.59元,日常公用经费累计结转1587616.32元。以上合计1590398.91元未缴入县财政纳入统筹。其行为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五)“进一步强化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对地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其资金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资金使用方本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的规定不符。
按前述规定,责令你单位与县财政局对接,将未缴存量资金缴入县财政统筹。
回复:2020年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资金为2020年残疾人保障金,2020年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时财政资金尚未拨付 单位先使用财政代管户资金垫支,待财政资金拨付后未及时调整账务,使该笔财政资金结转到2021年。
三、违规将财政预算资金转入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
2020年,你单位账面反映转入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资金,上年余额5134762.42元,本年转入4275526元,本年转出支用5899071.09元,本年余额3511217.33元。其行为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七)“继续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得转入财政专户,坚决杜绝违规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库款转入财政专户、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的规定不相符。
按前述规定,责令你单位按规定执行。
回复:将财政预算资金转入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是日常财政工作的流程。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