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富民县审计局:
贵单位于2021年4月28日至7月28日对我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云南省富民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富审报〔2021〕6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经我局认真研究、逐项对照检查核实,拟定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截止2020年末,本单位1994年10月县级机构改革时原富民县商业局、富民县工业交通局并入呆账1218-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684467.25元;2307-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653192.22元。此项债权、债务是1994年10月县级机构改革时并入往来款,属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一时难以解决,今后我单位将创造条件,按相关规定逐步清理核销。
二、违规出借资金1200万元
整改情况:截至2021年9月23日,经我单位积极与借款单位对接催还借款,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于2020年12月已归还出借资金50万元;县产投公司于2021年8月已归还出借资金800万元。已归还出借资金合计850万元,尚欠350万元。后续我单位将加大催款力度,要求借款单位尽快归还出借资金,并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三、账面反映存量资金未缴财政统筹
整改情况:2020年末我单位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结转结余28914.38元,其中,公务交通专项经费3493元,公务接待费25349.3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元;项目经费结转1740元(昆财产业﹝2019﹞77号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补助资金1740元),以上合计30654.38元,2021年1-3月本单位列支公务交通专项经费3493元,公务接待费列支13654.8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支72元,经与县财政对接,结余资金13434.55元已于2021年4月12日上缴县财政专户。
四、违规将财政预算资金转入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
整改情况:我单位2020年末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资金,上年余额18109048.74元,本年转入21594575.59元,本年转出支用12367190.32元,本年余额27336434.01元。本年余额中,包含市发改委拨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结转24658216.43元,以前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石漠化专项综合治理资金结转2112924.23元,按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昆财建〔2016〕147号)的通知相关规定,项目结束后资金需原渠道归还,以上两项资金属于非财政拨款收入,不属于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年末转入县财政代管资金专户代管。今后我单位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逐步清理。
五、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439113元
(一)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323208元
1.在项目经费2019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中列支奖励金103000元(35人精神文明奖)
整改情况:将2020年12月23日第49号凭证,从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昆财建〔2020〕18号 2019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103000元中列支的500103-业务活动费用-303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35人精神文明奖)103000元,调入现2021年10月1日第1号凭证2010401-行政运行 富财预〔2021〕1号 一般公用经费中列支;
2.在项目经费富民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中列支工会经费 34225元
整改情况:将2020年8月3日第3号凭证,从2120804-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富财预〔2020〕1号 富民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100万元中列支的500102-业务活动费用-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34225元,调入现2021年10月1日第1号凭证2010401-行政运行 富财预〔2021〕1号 一般公用经费中列支;
3.在项目经费富民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中列支奖励金130986元(35人精神文明奖)
整改情况:将2020年12月23日第50号凭证,从2120804-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富财预〔2020〕1号 富民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100万元中列支的500103-业务活动费用-303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35人精神文明奖)130986元,调入现2021年10月1日第1号凭证2010401-行政运行 富财预〔2021〕1号 一般公用经费中列支;
4.2020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中列支奖励金19000元(35人精神文明奖)
整改情况:将2020年12月23日第50号凭证,从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昆财建〔2020〕100号 2020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19000元中列支的500103-业务活动费用-303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35人精神文明奖)19000元,调入现2021年10月1日第1号凭证2010401-行政运行 富财预〔2021〕1号 一般公用经费中列支;
5.在非财政专项资金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前期费中列支福利费35997元(32人体检费)
整改情况:将2020年9月15日第16号凭证,从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昆发改〔2019〕104号 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中列支的500102-业务活动费用-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32人职工体检费)35997元,调入现2021年10月1日第1号凭证2010401-行政运行 富财预〔2021〕1号 一般公用经费中列支。
(二)使用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前期费采购计算机、打印机115905元
整改情况:1.将2020年6月1日第8号凭证,从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昆发改〔2019〕104号 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中列支的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1000元(台式电脑1台14000元;打印机1台7000元),调入现2021年10月1日第2号凭证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昆财建〔2020〕18号 2019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103000元中列支;
2.将2020年6月15日第23号凭证,从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昆发改〔2019〕104号 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中列支的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88505元,调入现2021年10月1日第2号凭证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昆财建〔2020〕18号 2019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103000元中列支82000元,余款6505元调入现2021年10月1日第2号凭证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昆财建〔2020〕100号 2020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19000元中列支;
3.将2020年7月21日第13号凭证,从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昆发改〔2019〕104号 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中列支的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6400元,调入现2021年10月1日第2号凭证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昆财建〔2020〕100号 2020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19000元中列支。
六、未按规定对项目前期费进行清算和转拨
整改情况:富民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EPC F”模式实施项目仅为美丽县城二期项目建设的一部分,截止2021年9月,我单位已拨付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富民城投公司等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前期费共计8000159.71元。因2020年“美丽县城”未创建成功,后续还需继续开展创建工作,“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第二期前期工作尚未完结。目前,已核拨富民城投公司“美丽县城”建设第二期项目前期经费100万元,其余工作经费将按审计要求,按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待“美丽县城”第二期创建工作完成后进行清算和核拨。
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