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 大力提升文旅企业品质,创建放心消费企业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
大力提升文旅企业品质,创建放心消费企业
根据《昆明市文旅系统开展“放心消费迎盛会”放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富民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30天无理由退货等工作,按照职能职责在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放心消费迎盛会”放心企业的创建工作,对全县网吧、KTV娱乐场所、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和查处,规范文化旅游市场行业,维护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推进文化旅游市场“放心消费在昆明”的创建工作。
按照“放心消费在昆明”承诺单位创建指导手册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全面完成行业领域19家文化旅游企业放心消费创建。加强对19家创建企业的管理培训,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受理解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提升行业服务品质。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职能职责,认真抓好放心消费监管落实工作,指导企业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持续加强创建成果维护,营造优良的文旅行业企业市场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拟稿人:王靖 审稿人:李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