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多措并举,实现公共资源交易 监管四个百分百
富民县按照“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完善制度、严格监管、廉洁高效、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探索招投标工作的新举措,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场招标监管率100%;政府集中采购进场交易监管率100%;国有产权交易进场监管率100%;土地出让交易监管率100%。监管和服务工作继续保持零差错、零投诉。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深入宣传,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把招标人和投标人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简报、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招标采购、依法投标、依法监管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就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招投标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加强标后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标后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出台《富民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投标人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效率和效益。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整合人民监督员资源库、及标后评估专家库,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现场监督及标后评估相结合。打造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廉政教育文化基地,有效净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更科学、更全面的对依法招标项目进行监管。
四是运用科技手段,规范招投标行为。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力度,积极推行网上招标、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评标、异地评标,完善监控系统、语音通知评委系统、屏蔽系统、门禁系统、信息查询系统,尽最大可能减少人为因素对招标、投标、评标过程的影响,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坚决做到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管人。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同时有计划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拓宽眼界,借鉴先进经验,查找自身不足,提高服务水平。加强队伍的思想品德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招投标监管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