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3号(总191号)----农村饮水工程、放管服、减税降费
富民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民县审计局于2021年6月21日至9月1日,对富民县水务局负责的富民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富民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在全县7个镇(街道)实施,共涉及21个村委会33个村民小组,受益人口15081人,其中有建档立卡户贫困户305户414人,为饮水管道架设及蓄水池建设。具体建设内容:DN80热镀锌钢管1048米, DN63 PE管150m,DN50热镀锌钢管 19765.8米,DN40热镀锌钢管 17409米,DN25热镀锌钢管 26394.2米,DN20热镀锌钢管6804.2米,DN15热镀锌钢管3864米;100立方水池4座,200立方水池1座,50立方水池1座,20立方水池4座,5立方进水池1座,2立方取水池2座;CDM15-5立式多级离心泵 1套,D6-25×3多级离心泵2套,D 12-50×3多级离心泵1套,SZ-10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工程于2019年12月29日开工, 2020年2月23日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并交付使用。项目决算送审金额425.5 5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410.39万元,调整多计工程价款15.16万元,占送审金额3.6%。
审计结果表明,富民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实施,改善了项目区村民的饮水条件,提高供水保障率,提升供水水质,满足村民正常生活的需要,对加快当地群众脱贫致富,促进社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县水务局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招投标、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基本能按照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履行职责,但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5.16万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5.16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多计工程价款15.16万元的问题,责令县水务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15.16万元予以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水务局高度重视,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15.16万元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富民县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富民县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富民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8月23日至10月11日,对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5个部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底深化“放管服”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重点围绕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扩大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展开,审计延伸抽查了23个企业,抽审了336项行政权力事项和63件办理事项。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富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有关决定,全面梳理权责清单,认真落实事项调整和衔接工作。截至2021年7月31日,33家县级部门共有行政权力事项5233项,其中:行政许可207项、行政处罚4458项、行政强制159项、行政征收10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检查249项、行政确认41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行政权力62项;7镇(街道)一致认领51项(合计357小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许可3项(合计21小项)、行政给付5项(合计35小项)、行政确认1项(合计7小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3项(合计21小项)、其它行政职权1项(合计7小项)、公共服务事项38项(合计266小项)。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坚持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打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企业、群众的满意度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明显好转。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富民县教育和体育局存在2个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个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富民县教育和体育局存在青平小学学生宿舍项目、永定小学(黎阳分校)建设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情况。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了处理。目前,县教体局正在整改中。
富民县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富民县审计局于2021年8月23日至10月11日,对富民县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审计重点围绕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房屋租金成本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展开,本次审计调查了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总工会等9个单位和3个国资公司,抽查了18个企业和2个行业协会、1个商会,涉及金额2094.76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富民县制定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成立减税降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等相关单位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但审计调查发现县交运局多收工程质量保证金,云南富民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民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政策减免商铺及厂房租金等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完善。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降低涉企收费方面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富民县交通运输局多收工程质量保证金4.62万元。
富民县交通运输局多收2019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标段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2.46万元;多收2020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质量保证金2.16万元。
(二)降低租金成本方面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云南富民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政策减免小营盘农贸市场15个商铺租金11.68万元。
2.富民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政策减免昆明品世食品有限公司厂房租金54.39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富民县交通运输局多收工程质量保证金4.62万元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已在审计调查期间整改完毕,审计不作处理。对云南富民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政策减免小营盘农贸市场15个商铺租金11.68万元的问题,责令富民产投集团按政策向小营盘农贸市场15户个体工商户清退租金。对富民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政策减免昆明品世食品有限公司厂房租金54.39万元的问题,责令园区国资公司按政策对昆明品世食品有限公司减免租金,全面落实国有资产减租政策。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对富民县交通运输局多收工程质量保证金4.62万元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已在审计调查期间整改,将以上两个项目多收的工程质量保证金4.62万元分别退回2个企业。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