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4号(总192号)----新增财政资金直达、东村镇自然资源审计
杨加林任富民县东村镇党委书记、镇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任中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经中共富民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富民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富民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27日至9月30日,对杨加林担任富民县东村镇(以下简称:东村镇)党委书记、镇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土地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人居环境整治情况。重点抽查了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耕地非粮化及厕所革命完成等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东村镇及相关中心(站、所)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富民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
一、基本情况及综合评价
东村镇地处富民县东北部,与寻甸县柯渡镇、鸡街镇、禄劝县翠华镇相连,距县城55公里,离省会昆明主城50公里。辖区总面积124.6平方公里,年平均气温16.4℃,历年平均降雨量846毫米。东村镇为高原河谷型地貌,镇政府所在地海拔1640米。属北亚热带和暖温带混合型气候,季节干湿分明。下辖7个行政村,60个自然村,7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468户14895人。东村镇党委下辖7个党总支、58个党支部,党员667名。境内居住着彝、苗、哈尼、回、傈僳等多个少数民族。在昆明地区素有“樱桃之乡、鸡枞之乡、板栗之乡、优质大米之乡”美誉。
综合杨加林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以及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依据《云南省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昆明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办法(暂行)》《富民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办法(暂行)》总体评价意见为:很好的履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
1.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挖塘
2.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3.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实施退耕还林
4.村内污水沿路随意流淌
5.垃圾房清理不及时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一)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
1.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挖塘
2.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将上述1、2事项移送县自然资源局做进一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及时书面告知我局。
3.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实施退耕还林
按照职责分工由党委书记杨加林负领导责任。责成东村镇在今后实施退耕还林时严格判别土地类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4.村内污水沿路随意流淌
5.垃圾房清理不及时
对以上两个问题责成东村镇督促各村加强村内垃圾清理整治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被审计单位已经采纳了审计建议,以上问题正在整改中。
富民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2021年9月23 日至10月18日,富民县审计局对富民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共抽审部门、单位34个,抽审项目46个。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截至2021年9月底,富民县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16370.91万元(中央15725.38万元、省级576.98万元、市级68.55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615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2822.5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33.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富民县财政局能够将收到的财政直达资金及时分配下达到有关单位或部门,能够将标注的直达资金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和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信息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直达资金的使用基本合规。但审计发现,直达资金拨付中存在未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以拨作支,未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并导致拉高支出进度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直达资金拨付,未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以拨作支,未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并导致拉高支出进度,涉及金额2358.19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目前,县财政局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