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6号(总194号)——东村中心小学、天然林保护工程、专项债券
富民县东村中心小学“全面改薄”建设项目决算审计
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民县审计局于2021年10月13日至12月26日,对富民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体局)负责的富民县东村中心小学“全面改薄”建设项目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根据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富民县东村中心小学“全面改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2017〕31号)的文件规定,项目选址于现东村中心小学东侧地块。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校舍建设以及围墙、绿化、足球场看台等附属配套工程。新建各类校舍7010.99平方米,其中,教学楼2003.43平方米、学生宿舍2376.72平方米、行政楼94.48平方米、大门18平方米、室外公共卫生间124.44平方米,单车棚100平方米、教师周转房2293.92平方米;30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9174.69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27 046 200元,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支持,不足部分自筹解决。工程于2018年3月开工,2020年10月完工。
富民县东村中心小学“全面改薄”建设项目决算送审金额3158.83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2781.01万元,调整多计工程价款377.82万元,占送审金额11.96%。
审计结果表明,富民县东村中心小学“全面改薄”建设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运动场及相关校舍的建设,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为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提供了硬件支撑。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了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办理了建设工程相关手续,但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377.82万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377.82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多计工程价款377.82万元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令县教体局予以调整,依法据实结算工程价款。
(二)审计建议
1.建议县教体局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避免项目停工损失加大项目建设投资。
2.建议县教体局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教体局高度重视,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377.82万元已予以调减。
富民县2018年至202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
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民县审计局于2021年10月25日至12月17日,对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的富民县2018年至202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专项资金下达情况:2018下达富民县森林抚育项目资金138.32万元,实施森林抚育1.1万亩,政策到期退耕还林地抚育0.29万亩;2018年天然林项目资金100万元,实施人工造林面积2000亩。本年共下达238.32万元;2019下达富民县森林抚育项目资金130.72万元,实施森林抚育1万亩;退耕还林资金5.8万元,政策到期退耕还林地抚育0.29万亩;2019年森林资源培育专项资金60万元,实施人工造林面积1000亩。本年共下达196.52万元;2020年下达富民县森林抚育项目资金245.8万元,实施森林抚育2万亩,政策到期退耕还林地抚育0.29万亩;富民县森林资源培育资金240万元,实施森林抚育2万亩;2020年森林草原资源培育专项资金20万元,实施封山育林面积2000亩。本年共下达505.8万元。以上资金文件共下达富民县天然林保护项目专项资金940.6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的实施提高了现有林地的生产力,加快林木生长,提高森林固碳能力,增加森林碳汇;提高了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生产力和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县林草局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建立了财务管理、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等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建设程序,落实了招投标、合同制等管理制度。但存在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9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47.43万元、未完成2018年下达的退耕还林补助任务、使用富民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资质承揽设计作业、超范围列支林业执法与监督费0.73万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9万元的问题。
(二)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47.43万元的问题。
(三)未完成2018年下达的退耕还林补助任务的问题。
(四)使用富民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资质承揽设计作业的问题。
(五)超范围列支林业执法与监督费0.73万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一)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9万元的问题,责令县林草局对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9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二)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47.43万元的问题,责令县林草局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47.4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三)未完成2018年下达的退耕还林补助任务的问题,县林草局已于2021年12月23日拨付2018年度补助资金5.8万元到各镇(街道),责令县林草局监督各镇(街道)尽快兑付退耕还林资金。
(四)使用富民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资质承揽设计作业的问题,责令县林草局追回已支付的2.5万元设计费用,并上缴省级财政专户。
(五)超范围列支林业执法与监督费0.73万元的问题,责成富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超范围列支专项资金0.7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林草局高度重视,对提出的问题正在进行积极整改。
富民县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
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的规定,及富民县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富民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1月8日至12月16日,对富民县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送达及就地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富民县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3.14亿元的预算管理、拨付及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对涉及3家项目主管部门实施的国家云果产业园建设项目、县工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城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班张村片区和东城河片区安置房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20年县财政总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39905万元,2020年债务(转贷)收入150400万元,当年债务还本支出20870万元,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28万元,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69407万元。2020年新增专项债务纳入了预算管理,年末债务余额未突破富民县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1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富民县2020年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32.12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内,专项债券资金能够及时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通过项目的实施,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人民居住条件。国家云果产业园项目建设实施,提升农业标准化、集约化和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建成绿色品牌、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项目,提高当地特色农业产业综合竞争力;富民工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后,实现污水排放达到地方排放标准;县城建成区棚户区改造班张村片区和东城河片区安置房项目基础设施建成后,促进项目建成片区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城市功能分区更加趋于合理、配套设施齐全、基础设施完备、居住条件改善。
但存在项目主管单位未按照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及费用;对企业单位开立的专项债券资金账户监管不到位,审批不严格,资金存在安全风险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主管单位未按照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及费用3891.20万元。
(二)对云南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立的专项债券资金账户监管不到位,审批不严格,资金存在安全风险。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了处理。目前,县财政局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