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富民县委办公室 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富办通〔2019〕32号)规定,设立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富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内设7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和建筑科技监管科、住房保障科、人防工作科;下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富民县房地产管理所、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富民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富民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
(二)人员编制及情况
1.机关设岗9人,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其中,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其它公务员3名);工勤岗2人。
2.下属事业单位设岗41人,富民县房地产管理所9人,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15人,富民县建筑行业监督管理处7人,富民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10人。
(三)主要工作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县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
2.负责编报和安排城市维护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的管理工作,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房屋工程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建筑经济指数,按时收集上报的地方主材价格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
6.负责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外埠(县外)进富企业的市场准入登记及管理工作;对城市建设进行监察。
7.负责拟订全县城市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燃气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立项;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公园绿地、公共绿地的建设工作职责;负责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9.负责建筑物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震后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屋网签备案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房屋安全鉴定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城直管公租房日常管理、修缮、改造建设及租赁经营等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所有权因产权、交易管理导致不动产登记产生争议、纠纷进行处理。
11.负责城区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核查和政策落实工作。
12.负责全县建筑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建筑行业的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工作。
13.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昆明市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购买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4.负责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全县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监督管理、验收、维护工作和防空地下室拆除、改造审查;组织开展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15.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职工教育、技工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6.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对城中村、县城规划区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技改、旧住宅区、县城棚户区等特定城市建成区进行改造)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做好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等。
17.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1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认识不够深,对重要政府解读的理解存在误区,仅仅在在单位内部传达学习上级政府文件,对本部门出台的相关政府解读不及时、不规范。
2.对政府信息公开理解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把关不足,对是否需要公开的文件、信息把关不到位,拿捏不准哪些需要公开,哪些不需要公开确定不准。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还需深化改进,公开的范围不够深不够广。
4.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还存在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问题。
5.对信息材料把关不到位,用词不准确,对专业用语、领导职务、称谓时有错误。对新的文件和新的说法理解不够,制发文件、信息过程中时有问题发生。对新的文件学习不透彻,在制发文件时,存在制发的文件滞后于当前工作。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法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府解读工作。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和维护,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亲和力。
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依法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在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中,我局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中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