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年产108万吨饮用水及配套包装物生产加工项目-包装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108万吨饮用水及配套包装物生产加工项目-包装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8万吨饮用水及配套包装物生产加工项目-包装物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永定街道富民工业园区东元生态食品加工园
建设单位:云南美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聚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美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8万吨饮用水及配套包装物生产加工项目-包装物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富民工业园区东元生态食品加工园,地理坐标:102度33分23.794秒,25度13分16.705秒。项目占地面积约16000m2,拟对场地内现有1栋2层厂房进行改造后进行生产,厂房内主要设置制桶车间、注塑车间,一层设置2条PC水桶生产线,1条PE盖子生产线,4条PET瓶胚生产线,二层设置5条PET瓶生产线,配套建设仓库等公辅工程、环保工程。本次环评只包括包装物项目,饮用水项目另行履行环保手续。项目建成后生产PC桶650吨/年,PE盖子230吨/年,PET瓶胚10000t/年(其中92.5t用于本项目PET瓶生产),PET瓶92.5t/年。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环保投资71.5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进行厂房改造、设备安装和调试,目前已完成施工。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等级标准(即:pH6.5~9.5,COD≤500mg/L,BOD5≤35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后外排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富民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在注胚机、注拉吹桶机、注塑机、吹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大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100mg/m3。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即:3类 昼间≤65dB(A)、夜间≤55dB(A)(东北、西南、东南厂界),4类 昼间≤70dB(A)、夜间≤55dB(A)(西北厂界)。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不合格品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原料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化粪池沉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设置1间面积≥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三、总量
(1)有组织排放废气:废气量4320万m3/a,挥发性有机物0.61t/a。无组织排放废气:挥发性有机物0.77t/a,颗粒物0.001t/a。
(2)废水:排放量0.1555万m3/a,其中CODcr排放量0.70t/a,氨氮排放量0.06t/a,总磷排放量0.01t/a,纳入富民县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108万吨饮用水及配套包装物生产加工项目-包装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年产108万吨饮用水及配套包装物生产加工项目-包装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美源食品20220218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