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公告(永定信用社)
2022年2月18日,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富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了《关于对富民县黎阳路10号房产所属土地进行确权的申请》。根据《申请》所述,富民县运输社于1979年在富民县黎阳路征用土地492.66平方米建盖汽车队,1987年富民县运输社将该房产及土地拨给县劳动服务公司使用。1993年为更好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工作,经富民县人民政府富政复〔1993〕130号文批准,同意将县劳动服务公司坐落于富民县黎阳路的房产价拨给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永定信用社,并办理了房产证。因土地使用初期至今年代较为久远,资料缺失,导致尚未完善相关土地手续。为便于今后管理和使用,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进行土地确权。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二章第一条、第十六条、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确定该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权属来源为划拨,土地坐落于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黎阳路,实测土地面积为462.5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公告时间:2022年3月8日—2022年4月7日
公告期间,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时限内以书面形式(附带异议依据证明材料)告知富民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管理科,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确权的相关规定,报请富民县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1-68811086
联 系 人:汤勤勤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