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卫生院、直属各单位、各民营医院、各诊所:
目前,在全国多点散发的背景下,昆明市又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整体形势十分严峻,各医疗机构务必要提高警惕,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县人民医院务必严格落实预检分诊,进一步规范患者收治流程,凡是具备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异常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一律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信息登记。发热门诊患者一律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反馈前一律留观。
二、各设置住院病区的医疗机构务必进一步加强住院病区管理,规范设置及使用缓冲病房,严格落实“非必要不探视、不陪护”的管理制度;
三、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务必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质控及感控相关工作,坚决杜绝“假阳性”及工作人员感染事件。
四、各基层医疗机构务必守好大门。在入口处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配备防控物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口罩、75%酒精、医用手套、预检分诊登记表等),对前来就诊的患者一律实施预检分诊,严格执行“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健康码必查、行程码必看”等规定。
五、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院、门诊部、卫生室、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不得擅自诊治发热及“十大”症状患者,也不得将其拒之门外、一推了之。发现具有疑似相关症状的患者,做好流行病学问诊、登记,立即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上级部门将其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期间全程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
六、2022年2月28日至今,自富民县辖区外返回富民县或中途离开过富民县辖区的职工,建议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一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工作。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