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富民金材教育培训学校限时办理机构变更或终止办学的公告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富民金材教育培训学校限时办理机构
变更或终止办学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教监管厅〔2021】1号)、《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多次组织全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相关政策解读,并明确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完成注销、转型、营转非等工作。
截至2022年3月18日,富民金材教育培训学校仍未到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办理上述变更和终止手续,请富民金材教育培训学校自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转型或终止办学申请等相关材料,逾期仍未提交将按相关规定依法终止办学资格。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