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部门(政协)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评分表(富财预〔2021〕1号政协提案及社情民意办理专项经费)
政协富民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提案及社情民意办理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按2021年初预算,县财政拨入提案和社情民意办理专项资金50万元,已全部到位。
经2021年10月13日县政协九届60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对2个提案,3件社情民意,给予办理资金补助共计50万元
专项资金使用由需申请专项资金办理的委员提案、社情民意反映,各承办单位在充分调研、筛选、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协提案委和对口联系的专委会,经县政协办公室汇总报富民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将专项资金拨付到政协委员所提提案和社情民意反映项目涉及的镇(街道)或部门,由涉及的镇(街道)或部门管理并组织实施。
至2021年年末,提案及社情民意办理专项资金共计支出50万元,全部用于提案及社情民意办理。
(二)绩效目标。
总目标。
根据《富民县政协委员提案、社情民意办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富民县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办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富协〔2014〕24号)的规定,充分调动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发挥专项资金在政协委员提案,社情民意办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政协委员关注程度较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有关承办单位无法通过实施项目加以解决,又缺乏资金解决或自筹资金不足,且项目投入资金较少的政协委员提案和社情民意,可以在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2)效果目标。
为切实管好用好政协委员提案、社情民意办理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调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专项资金在政协委员提案、社情民意办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全面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
(2)公开公正。
(3)绩效相关。
2.绩效评价方法。
由实施项目单位邀请有关部门和提出提案的委员参与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后,承办单位(部门)应及时就提案、社情民意办理结果再次答复(提案含《提案办理意见反馈表》)提出者。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该项目在决策上科学合理,管理上规范到位,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的绩效目标,经评价,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对《关于拓宽硬化东村镇公墓道路的建议》《关于建设廖新学美术馆的建议》2个提案,《关于帮助改善款庄镇青平村委会小村生产生活道路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关于帮助解决赤鹫镇龙潭村委会老牛洞村出行难问题的建议》《关于帮助改善罗免镇麦家营村委会罗富村花果山至老营盘山片区生产道路助推产业发展的建议》3件社情民意,给予办理资金补助共计50万元。
四、成本效益分析。
项目资金50万元已由县财政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用途相符,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没有超标列支相关费用情况,没有挤占、挪用等情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
2、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1.资金投入面较广,单项资金投入较小。
2.资金监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加强绩效目标评价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附件1:政协富民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提案及社情民意办理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政协富民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提案及社情民意办理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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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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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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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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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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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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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到位及时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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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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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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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一项不符合扣2.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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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②分配结果是否公开、透明。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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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预算执行率95%以上,得满分;低于95%,每下降1%扣权重的1%;预算执行率60%以下,不计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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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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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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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一项不符合扣二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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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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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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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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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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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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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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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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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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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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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