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城市维护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富民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城市维护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富民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城市维护专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抓实城市管理工作,提升综合管控能力。
(1)做好日常巡查管理,保持市容环境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城市道路畅通。
(2)深入开展“六乱”治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3)加大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
(4)强化渣土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5)开展户外广告整治,美化净化城市环境。
(6)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严控违法建设行为。
2.项目实施情况。
富民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城市维护专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城管协勤人员工资的发放、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1年城市维护专项经费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拨款,上年结余319.51万元,2020年收入260.15万元,支出382.45万元,剩余197.21万元。
(1)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前期费用收入2.64万元,支出1.22万元,本年结余1.42万元。
(2)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街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费收入4.00万元,支出4.00万元,本年结余0万元。
(3)美丽县城城市风貌改造规划及绿地系统规划前期费用收入88.00万元,支出50.00万元,本年结余38.00万元。
(4)2021年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前期费收入75.00万元,支出72.88万元,剩余2.12万元。
(5)2020年行政运行项目经费上年结余100.64万元,支出17.51万元,剩余83.14万元。
(6)国家园林县城复查相关工作经费上年结余36.34万元,支出24.74万元,剩余11.6万元。
(7)园林绿化以奖代补资金经费上年结余26.24万元,收入6.5万元,支出6.32万元,剩余26.42万元。
(8)2020年绿化养护经费收入146.25万元,支出146.25万元,剩余0万元。
(9)2020年雨水管网清掏费收入20.45万元,支出20.45万元,剩余0万元。
(10)创卫复审临违拆除经费上年结余2.89万元,支出2.89万元,剩余0万元。
(11)城市维护专项经费收入200.00万元,支出188.71万元,剩余11.29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协勤人员工资使用采取按月支付方式,按照每月实际发放的协勤人员工资到财政局进行审批。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部门绩效目标一:抓实城市管理治脏、治乱、解堵工作,消除管理盲区,在城市管理巡查中发现案件现场处置率达90%以上。
部门绩效目标二:加大违法小广告查处整治力度,违法小广告发现后的查处整治率达90%以上。
部门绩效目标三: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违规车辆,违规运输渣土现场查处率达90%以上。
部门绩效目标四:确保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巡查完好率达90%以上,实现“道路平整、设施完善”管理要求。
部门绩效目标五:持续开展违规违法建筑治理,严控违法建设行为。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抓实城市管理治脏、治乱、解堵工作,消除管理盲区。严厉查处违法小广告。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违规车辆。实现“道路平整、设施完善”管理要求。
(2)效果目标。
城市管理是个不断反复的过程,也是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天天从零开始。在城市主要街道和节点进行巡查、管理,主动发现及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情况。在管理中以占道经营、流动兜售、乱停乱放、道路污染、渣土运输抛洒等常见问题为重点。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是否规范、年度目标已全部完成,并且效果明显,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付款,付款凭证材料完善。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局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做好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方法。积极组织力量,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处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处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处填报,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要求,我单位分析评价自评分为99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1.2020年全年持续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行动254次,共出动执法车873辆次,人员2870人次。现场整治占道经营6702件,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3784起,纠正违规行为150件,说服教育560余人;取缔流动摊点4673个,清除占道灯箱117个,清理小广告9948条。应处置数1.3万件,处置数1.3万件,处置率达100%。
2.对县城建城区18条主要街道,细分为43条管辖道路段进行养护,养护面积达61.14万平方米(含未移交城市道路),路面完好率达97.09%;对全县路灯1098盏进行维护维护,灯光亮灯率达98%;雨水管网管护达31.32公里,强化内涝处置能力,分别清掏环城西路两侧路段沟渠约3公里;清掏雨水篦子92个,更换窨井盖108个。对县城内4座桥梁进行检测,建立路桥档案,一桥一档,加强日常巡查。
3.制止私搭乱建违法行为60起,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10起;拆除违法违规建筑6500平方米。立案查处未批先建、超审批建设违法行为4起,罚款金额594263元。
4.完成“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第一期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更新改造4300平方环城南路人行横道。完成美丽县城风貌提升改造(二期)工程。改造更换3200米螳螂川城区段河堤老旧、损坏线条景观灯,更换螳川东、西路230个果皮箱及4个勾壁箱,有效借助美丽县城项目申报,完成第一步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完善。
四、成本效益分析。
该项目资金的使用采用实报实销,有效的节约资金,并保障资金落实到实处。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要建立部门长期、中期目标、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立项依据要充分。
(2)设定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保证相关性、完整性、与预算匹配性。
(3)财务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项目实施过程来及时修正绩效目标,保证项目按时按量完成。
附件1
富民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路灯电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3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9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